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885124 | 发布机构: | 沧水铺镇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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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沧政发〔2023〕76号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站、办、所、中心、大队:
《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益阳市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7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保对象与目标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全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具体参保计划详见附件1),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缴费标准及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的1月1日-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末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和其他特殊情形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到账3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和缴费。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村入户统一代收代缴,并详细准确填写《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村(社区)明确专人操作缴费,采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或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乡镇(街道、园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协助便民服务员进行数据录入、信息核对工作。通过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四、资助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38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90元/人,自缴190元/人;鼓励有条件的各村(社区)、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纳入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的资助范围。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纳入参保资助对象的人员,相关站(办)进一步核对参保资助人员信息后发送到村(社区),有身份重叠的参保资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确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员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录入参保信息,不得擅自增减人员。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向新颜任组长,副镇长杨子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副组长,龙慧丽、梁宋明、徐柱、谭中波、肖泽宇、王建文为成员。中心校负责全镇中小学生参保情况的摸底,对未参医保的学生督促参保;民政部门负责提供低保、特困、残疾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等对象的动态信息;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核实监测对象、已脱贫人员名单的动态信息;医院医保部门负责全镇参保对象的信息核对修改工作;镇纪委负责对各村(社区)资金和任务完成进度的情况开展督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片包户,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较上年提高30元/人,工作难度加大。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筹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村级网格群、微信群、村村响、宣传海报等平台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主动性。入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镇形成主动交医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村(社区)明确党总支部书记负总责,村(社区)干部分片包户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代收的医保资金以组为单位,填写好参保人员登记册(附件3),经核对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信息无误后,村(社区)收缴人、刷卡操作专人再复印各持一份留存备查并按组为单位填报好汇总表(附件2)。刷卡人员在操作中对暂不能刷卡缴费人员做好标识,并核对信息后交医院医保处修改后及时补刷,要确保手中已缴费人员和已刷卡人员底子清,务必规范工作流程,严禁漏缴、错缴、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代收的医保筹资款,凡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部门依规严肃查处。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镇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筹资工作的督查力度,在集中筹资期间,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调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产生恶劣影响的(村民反映没有村干部、组长上门收缴),镇纪委及时通报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确保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参保人员任务指标已按各村(社区)人口户籍数分解到各村(社区),任务表附件1,各村(社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任务,医保筹资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按2.5元/人标准予以补助工作经费,对工作不扎实,或出现贪污、挪用资金及其他重大资金安全事故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1.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表
2.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汇总表
3.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表
单 位 |
2023年户籍人口数 |
2024年 参保任务数 |
备 注 |
碧云峰村 |
7079 |
6725 |
|
沧水铺村 |
5125 |
4869 |
|
黄团岭村 |
3153 |
2995 |
|
砂子岭村 |
2231 |
2119 |
|
珠波塘村 |
4312 |
4096 |
|
牛头岭村 |
2344 |
2227 |
|
金山村 |
5964 |
5666 |
|
白马坝村 |
2998 |
2848 |
|
香炉山村 |
1968 |
1870 |
|
云峰社区 |
3317 |
3151 |
|
合 计 |
38491 |
3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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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汇总表
乡镇(街道、园区) 村(社区)
村(社区)/组名 |
参保户数 |
参保人数 |
续保人数 |
新参保人数 |
参保资助人数 |
筹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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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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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人电话:
领导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沧水铺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共 页第 页
序号 |
户属性★ |
户籍号 |
户主关系 ★ |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个人交费 ★ |
票据号码 |
参保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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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交额 |
资助额 |
资助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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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参加居民医保的户数: 户;参加居民医保人数: 人;其中全额资助 人;50%资助 人;实收金额 元。
收款填表人(签字): 缴费操作人(签字): 卫健工作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填 表 说 明
1.标注“★”为必填项目,且确保真实、准确。
2.“户属性”分为:①一般居民;②农村五保户(或城市三无人员);③一、二级残疾人;④城乡低保对象;⑤农村低收入监测户;⑥三、四级残疾人;⑦其他。
3.户籍号、户主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4.“个人交费”中的“实交额”是参保居民个人实际交费的数额。“个人交费”中的“资助额”是指应由居民个人交费,依据政策由有关部门来资助代交的数额。
5.“资助部门”分为:①乡镇(街道、园区);②区民政局;③区财政局;④区医保局;⑤其他。
益阳市沧水铺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