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龙桥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办公地址位于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桥村。根据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乡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为“四办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合署办公)和财政所。其中财政所实行区镇共管,以区管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区镇共管,以镇管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上级政协交办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教育、工青妇、民族宗教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次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发展乡镇工业、科技科普、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主要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建立健全、组织救灾救济、辖区殡葬改革、婚姻管理、城乡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的供养;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承担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扶助、维权等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计生数据、信息的收集、调查和统计上报,落实人口计划;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归口管理和对计生协会工作的指导;负责对村级计生工作管理和人员的培训。
(五)财政所:主要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内设21个机构,其中包括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共产党机关、行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等,事业单位19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财政所、卫计办、水利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体卫站、司法所、综治办、民政与劳动保障办、经济发展办、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爱卫办、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安监站、扶贫办、公路站、农清办、食药监所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经区编核定的编制人数为112人,其中行政编制44、行政工勤编4人、事业编制64人、目前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31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55人,在职自收自支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80人,
(二)衡龙桥镇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衡龙桥镇本级。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633.9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0.89万元,增长2.57%。2019年度收入总计3,016.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5.82万元,上升9.27%;支出总计3,19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11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及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1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56万元,占97.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万元,占2.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9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81万元,占64.36%。项目支出1138.98万元,占35.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3.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89万元,增长2.57%。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16.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5.82万元,上升9.2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9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11万元,上升9.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4.35万元,占44.05%;科学技术(类)支出18.57万元,占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1.11万元,占9.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68万元,占5.18%;卫生健康(类)支出65.21万元,占2.09%;节能环保(类)支出83.42万元,占2.67%;城乡社区(类)支出10万元,占0.32%;农林水(类)支出1064.21万元,占34.1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50.23万元,占1.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9.78万元,支出决算为3,1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5.02万元,比上年增加86.66%。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74万元,比上年增加88.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93万元,比上年减少13.5%。资本性支出2.09,比上年减少,96.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1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38.71%,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4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万元,占5.56%。公务接待费决算34万元,占94.4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9%,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43.0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00个、接待人次70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52%。比上年增加20.63%,本年支出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8%。比上年增加20.63%,项目支出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6.67%,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赫山区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9年单位预算时,本单位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单位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在绩效管理中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十分注重民生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狠抓社会管理,多方发力做到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调解纠纷、牢固“防违控违”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不断完善科教文卫,全面发展。但也绩效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此,将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衡龙桥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通过评估,衡龙桥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1分。
1.投入得20分,基础信息更新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预算审查合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2.过程得26.5分,按规定及时分配上级财力专项预算,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行政成本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3.产出得27分,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信息公开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绩效,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4.效果得17.5分,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好,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300.94万元,决算收入合计3633.92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2332.9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提前预付。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300.94万元,决算支出合计3633.9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2332.98万元。主要部分支出未加入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6.15万元。减少28.62%,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龙桥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办公地址位于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桥村。根据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乡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为“四办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合署办公)和财政所。其中财政所实行区镇共管,以区管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区镇共管,以镇管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上级政协交办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教育、工青妇、民族宗教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次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发展乡镇工业、科技科普、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主要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建立健全、组织救灾救济、辖区殡葬改革、婚姻管理、城乡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的供养;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承担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扶助、维权等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计生数据、信息的收集、调查和统计上报,落实人口计划;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归口管理和对计生协会工作的指导;负责对村级计生工作管理和人员的培训。
(五)财政所:主要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内设21个机构,其中包括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共产党机关、行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等,事业单位19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财政所、卫计办、水利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体卫站、司法所、综治办、民政与劳动保障办、经济发展办、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爱卫办、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安监站、扶贫办、公路站、农清办、食药监所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经区编核定的编制人数为112人,其中行政编制44、行政工勤编4人、事业编制64人、目前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31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55人,在职自收自支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80人,
(二)衡龙桥镇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衡龙桥镇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633.9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0.89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及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1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56万元,占97.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万元,占2.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9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81万元,占64.36%。项目支出1138.98万元,占35.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3.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89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4.35万元,占44.05%;科学技术(类)支出18.57万元,占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1.11万元,占9.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68万元,占5.18%;卫生健康(类)支出65.21万元,占2.09%;节能环保(类)支出83.42万元,占2.67%;城乡社区(类)支出62万元,占1.99%;农林水(类)支出1064.21万元,占34.1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50.23万元,占1.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0.32%;其他(类)支出24万元,占0.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5.02万元,比上年增加86.66%。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74万元,比上年增加88.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93万元,比上年减少13.5%。资本性支出2.09,比上年减少,96.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1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38.71%,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4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万元,占5.56%。公务接待费决算34万元,占94.4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9%,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43.0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00个、接待人次70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52%。比上年增加20.63%,本年支出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8%。比上年增加20.63%,项目支出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6.67%,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赫山区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9年单位预算时,本单位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单位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在绩效管理中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十分注重民生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狠抓社会管理,多方发力做到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调解纠纷、牢固“防违控违”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不断完善科教文卫,全面发展。但也绩效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此,将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我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干职工工资、民生保障等重点绩效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6.15万元。减少28.62%,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