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926317 | 发布机构: | 泥江口镇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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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泥政发〔2024〕6号
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任务的关键一年,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粮食生产“三稳一扩一提”(稳口粮、稳玉米、稳大豆,继续扩大油菜面积,着力提高单产)的目标,牢牢把住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稳产保供、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统筹粮食生产保供给与农业调结构的关系,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大力实施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行动,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业设施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降、总产不减。
二、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宜双则双、应种尽种,抓实耕地保护、种植结构调整、面积落实、粮食产量等工作。今年,全镇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6320亩,总产2.73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38160亩,推广集中育秧面积9000亩,机插机抛面积6961亩,旱杂粮作物播种面积28160亩(大豆面积970亩,玉米9130亩,油菜种植面积1.9万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粮食生产责任制。
成立泥江口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天峣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湘平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建国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联村联点第一书记、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刘芳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粮食生产的组织与领导工作,各村(社区)农业专干为所在村(社区)粮食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村(社区)粮食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社区)要切实推进压单扩双,对能种植双季稻的区域,坚决种植双季稻,要早部署、早安排,摸清底数,建立种粮实际台账,把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组、到户、到丘块、到干部。
(二)抓实工作重点,推动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夯实稳面积稳产量基础。加强耕地数量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田长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持续整治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复耕和存量耕地“非粮化”整治。二是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田改大田”,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探索畜禽粪污还田模式,鼓励使用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秸秆科学还田,完成绿肥、秸秆科学还田任务面积,确保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4.2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确保通过省级成果验收。三是推进撂荒地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耕地利用。山丘区根据立地条件、产业基础,坚持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发展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对确无人耕种的,鼓励村集体统一收回、统一流转、统一复耕。加强耕地撂荒监管和约束,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防止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弃耕。四是持续调优种植模式。以水满村、七里江村、樊家庙村、国庆村、油草塘村、七里冲村、太阳庵村、泉山村、谷塘村等为重点,推广高档优质稻种植,在宜双则双、应种尽种的基础上,发展“一季稻+油菜或绿肥”;以蛇山村、泥家潭村、横堤村等耕地严控区为重点,发展以大豆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种为主的旱杂粮种植;以南坝村、九二五社区等耕地严控区为重点,推广艾草种植;以南坝村、岩子潭村等村耕地严控区为重点,发展青贮饲料、牧草种植。在泥江口镇严格管控区建立棉花种植示范片,确保严格管控区全部退出水稻种植。五是突出重点,搞好样方村粮食生产工作。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大桥冲村为双季稻样方村,泥家潭村为旱杂粮样方村,每村三个样方点。选择技术水平较好、精耕细作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耕作,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粮食测产。六是实施关键技术措施,挖掘扩面积提单产潜力。抓实早稻集中育秧。扶持、发展和壮大早稻集中育秧主体,鼓励村组联合建立应急育秧点。支持新(改)建集中育秧设施2个。发挥智能化育秧工厂和催芽密室育秧能力,提升早稻集中育秧社会化服务水平,带动全镇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0.9万亩以上;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加快推进品种优质化,推广“早专晚优”品种搭配模式,早稻重点推广湘早籼45号、中早39、中安2号、中安7号等,中晚稻重点推广臻两优8612、农香42、西子3号、泰优390、健湘丝苗、泰优银华粘等。鼓励一季稻区发展优质再生稻;实施农机农艺融合。积极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发展智能农机。稳步推进农业机械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深松深耕、高效低损联合收割、油菜专用高效低损分段收割、散粮运输和储粮新型装具等机械。整片整村整乡推进水稻机插机抛,加快推广机械化育苗和移栽技术,力争推广水稻机插机抛面积6961亩以上。七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大力推广翻耕灭蛹、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和新药剂示范推广,实现主要粮食作物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减少2%以上。大力推广配方肥,统筹推进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多元替代,加强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施肥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化,确保化肥施用量保持“零增长”。八是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健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地膜和秧盘等回收处置。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有效离田新模式,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九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撒施生石灰、镉低积累品种替代、喷施叶面阻控剂等“六改”安全利用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1%以上。严格落实严格管控区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全部退出水稻种植。加大稻谷重金属例行监测,推进稻谷溯源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十是完善生产经营体系,推动粮食提质增效。健全粮食生产经营机制,提升粮食生产质效,稳步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进一步推进规模化经营。推进土地流转数字化改革,科学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流转率达80%。鼓励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工商资本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生产,发展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省级、市级、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进一步推进社会化服务。继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探索“合伙人”“十代”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托管等服务。
(三)严格奖惩措施,强化督查问责。
1.今年,区对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如下:(1)农业部门对早稻集中育秧按大田面积50元/亩进行补贴,其中对机插机抛育秧按大田面积另外增加补贴15元/亩;(2)农机部门对机插机抛育秧按大田面积早稻25元/亩、中晚稻10元/亩进行补贴;(3)农机部门对开展机抛机插作业主体按大田面积42元/亩进行补贴;(4)农业部门对新建育秧设施补贴建设成本50%(中央30%、省级10%、区级10%),不超过补贴上限;(5)农业部门对双季稻种植补贴不低于70元/亩;(6)农业部门对存量非粮化耕地在2024年恢复种粮的补贴300元/亩。
2.年底对全镇种植双季稻规模比较大、表现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大户,区、镇两级人民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3.由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对各村的粮食播种计划、种植面积、进度和耕地抛荒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奖,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奖资格。积极推荐对粮食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争取区级评先评奖。对各村辖区内出现耕地连片抛荒3亩以上,或零星抛荒面积累计达10亩以上的村,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严禁水田抛荒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对驻村干部、村干部实行处罚,特别严重的,启动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泥江口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2.泥江口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3.赫山区泥江口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分表
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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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江口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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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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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水田 面积 |
早稻 面积 |
集中育 秧面积 |
晚稻 面积 |
稻+(“油、肥 、菜)面积 |
旱粮 作物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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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江口社区 |
64 |
0 |
0 |
0 |
64 |
42 |
106 |
|||||
九二五社区 |
1757 |
500 |
400 |
530 |
200 |
1053 |
2283 |
|||||
南坝村 |
4746 |
300 |
200 |
320 |
1014 |
2589 |
4223 |
|||||
蛇山村 |
2278 |
200 |
200 |
210 |
115 |
1495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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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子潭村 |
2985 |
300 |
200 |
320 |
1232 |
2059 |
3911 |
|||||
太阳庵村 |
2851 |
750 |
600 |
800 |
1501 |
2271 |
5322 |
|||||
谷塘村 |
1968 |
500 |
400 |
430 |
1166 |
1291 |
3387 |
|||||
泉山村 |
2473 |
1250 |
1200 |
1300 |
1103 |
1823 |
5476 |
|||||
国庆村 |
4190 |
1250 |
1200 |
1300 |
2530 |
2749 |
7829 |
|||||
樊家庙村 |
2099 |
800 |
600 |
830 |
862 |
1377 |
3869 |
|||||
水满村 |
3268 |
1300 |
1200 |
1360 |
1598 |
2144 |
6402 |
|||||
七里江村 |
2238 |
700 |
500 |
730 |
1228 |
1469 |
4127 |
|||||
横堤村 |
2833 |
900 |
800 |
950 |
1389 |
2559 |
5798 |
|||||
大桥冲村 |
634 |
200 |
200 |
210 |
409 |
416 |
1235 |
|||||
油草塘村 |
1662 |
750 |
600 |
780 |
822 |
1291 |
3643 |
|||||
七里冲村 |
2016 |
500 |
500 |
530 |
1476 |
1373 |
3879 |
|||||
泥家潭村 |
2681 |
250 |
200 |
270 |
131 |
2159 |
2810 |
|||||
合计 |
40743 |
10450 |
9000 |
10870 |
16840 |
28160 |
66320 |
附件2
泥江口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为强化粮食生产工作责任,激发抓粮食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粮食生产“党政同责、真正有效”目标,确保我镇完成2024年年度粮食生产工作任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有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分开考核、分开计分,具体任务见粮食生产任务表。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粮食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从组织领导、播种面积、粮食产量、调优结构、绿色发展、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计分项、加分项、减分项、否决项四个板块,具体计分办法见评分表。
三、考核方式
将考核贯穿于粮食生产全过程,由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于6月中旬和10月上旬进行两次粮食生产工作阶段性考核,其中考核权重占比分别为60%、40%。12月底前,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两次阶段性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各村(社区)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决定》(益赫粮领组发〔2024〕1号)、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次年镇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件3
赫山区泥江口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分表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和方法 |
考核 计分 |
基
础
分 |
1.加强组织领导 |
7分 |
党政同责落实情况(1分) |
村级成立工作专班,粮食生产做到支书负总责,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有专人抓、专人管。查阅会议记录、文件,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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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0.5分) |
建立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干部联大户的包干责任制。查阅相关台账,抽查村组情况,发现一处未落实的,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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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情况(0.5分) |
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粮食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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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料上报(5分) |
数据资料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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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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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集中育秧完成情况(5分)。 |
建立育秧台账和实地测量,实际集中育秧面积对比早稻生产任务,按照完成比率折算计分。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计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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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情况(10分) |
辖区内每发现一处新增耕地抛荒和非粮化、非农化扣1分;出现连片抛荒3亩以上或累计抛荒超过10亩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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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情况(5分) |
除2021年存量外,高标准农田未发展粮食生产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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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季稻面积落实情况(20分)。宜种则种,全力压单扩双。 |
样本村一类测量双季早稻(特殊原因不能种植双季稻的除外)播种面积占样方水田面积60%以上,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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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分 |
3.稳定粮食产量 |
25分 |
技术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情况(2分) |
上级组织的技术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日常调研的情况建立台账,综合评分。 |
|
农机技术推广(8份) |
1.规范高效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3分)。公开、公平、公正操作,阳光、规范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计3分。被各级作为负面情况通报一次的,扣3分;有服务对象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正式投诉、举报、曝光行为的,每出现一起,扣0.5分,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2.补齐水稻机插机抛短板(3分)。完成水稻机插机抛推广任务的,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确保农机生产安全(2分)。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计1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完成年度拖拉机顽瘴痼疾整治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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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病虫害防控(5分) |
辖区内病虫害防控不力,成片面积5亩以上或2-3丘减产30%以上扣3分,减产50%以上扣5分;无产量损失的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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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防灾减灾措施(5分) |
根据日常督查和相关台账情况,针对自然灾害,未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导致产量出现较大损失的,一次扣分2分;对未及时补种、改种导致耕地抛荒的,扣3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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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土地流转情况(5分) |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计1分,每发现一起不规范合同扣0.2分,扣完为止。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计1分,每发现一起未进入的0.5分,扣完为止。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区定指导性目标的计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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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优结构 |
6分 |
调优品种结构,大力推广双季稻品种合理搭配模式(2分) |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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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水旱轮作,按要求落实冬季农业生产任务,大力开展油菜、绿肥生产(2分) |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油菜、绿肥等冬季农业生产任务按照完成比例折算计分,完成和超额完成的计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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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旱粮、大豆油料作物(2分) |
积极落实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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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分 |
5.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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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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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4分) |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秸秆收储综合利用未完成任务的,扣1分;因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辖区内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每处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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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化肥减量增效(1分) |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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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农药减量增效(1分) |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完成绿色防控面积、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分配任务的,计满分;每少10%,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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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耕地安全利用(2分) |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完成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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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惠农政策 |
8分 |
及时准确采集补贴资金数据(4.5分) |
数据准确,面积真实,补贴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不影响拨付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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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农业保险(3.5分) |
对未积极推进水稻、油菜种植保险,保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扣0.5分;对定损理赔不合理、不合规,造成群体闹事或上访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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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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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工作获得市级以上书面表彰推介或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推介(5分) |
根据佐证材料,市级(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0.5分/次、省级(湖南日报、湖南卫视)1分/次、省级以上(央视、人民日报等)2分/次,以上不重复加分,同一类按最高等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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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与粮食生产有关现场会(5分) |
根据佐证材料,区级加0.5分/次、市级加1/次分、省级加2分/次、国家级加5分/次,最高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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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4分) |
超额完成播种面积500亩以上的加1分、超额完成1000亩以上的加2分,超额完成2000亩的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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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土地数字化改革(3分) |
超额完成区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性目标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0.3分,最高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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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恢复种粮情况(5分) |
对过去存量种植林果苗木、草皮、鱼塘的农田,2024年恢复种粮,每恢复1亩加0.1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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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因粮食生产工作落实不力,在各级工作督查中,被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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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截留、挪用、滞留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每起扣2分;因粮食生产补贴发放问题导致被省、市列为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单位的,分别扣10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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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对出现连片抛荒5亩以上,2.累计抛荒超过15亩,3.损坏一般农田2亩以上,4.损坏基本农田1亩以上,5.被省以上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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