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688776 | 发布机构: | 泥江口镇 | 发文日期: | 2022-10-06 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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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泥政发〔2022〕46号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泥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评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促进作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特制定《泥江口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泥江口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点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下简称“基本公卫”)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绩点制绩效管理,分项目考核,按照“做多少事,给多少钱,钱随事走,购买服务,优劳优酬”的原则科学测算各项服务的补偿水平,绩效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直接挂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成立泥江口镇基本公卫项目绩点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郭蓉任组长,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曹四军、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建华任副组长,成员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邹训红、副院长蔡志超、公卫办主任曾武、家签办主任肖玲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办,由公卫办主任曾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项目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职业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及临床与公卫关联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镇社会事务办
1.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发动等工作。
2.指导镇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承担基本卫项目工作的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进行绩效考核。
(二)镇中心卫生院
1.负责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卫项目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半年度、年度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及经费核算拨付等工作。
3.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能培训、业务指导、工作督查。
(三)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负责村(社区)基本公卫项目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
(四)临床医师
日常诊疗过程中做好公卫关联、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基本公卫及医防融合等相关工作;参与老年体检、幼儿体检等公卫中心工作。
第二章 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泥江口镇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15个行政村卫生室、11个自然村卫生室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考核指标和内容
考核指标和内容详见附件1。如国家、省、市、区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三、村级绩效考核管理
(一)项目组织
按照《赫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赫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和《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的通知》要求,以互愿为基础,年初与村卫生室签订《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实行由政府统一领导、任务由政府统一安排、考核由政府统一部署的工作模式。镇社会事务办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镇社会事务办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安排专职或兼职从事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镇中心卫生院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督查等工作。对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未选定的工作任务,医院可与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签订工作任务回购协议,将工作任务回购,并认真落实。
(二)项目考核
对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的绩效考核在镇社会事务办的指导下进行,镇中心卫生院为考核主体,成立镇中心卫生院专业人员、村(居)委会负责人、村医代表等人员参与的村级项目联合考核组,于每年7月上旬(半年度)、12月上旬(年度)进行2次现场考核,主要核查数据和考核工作质量,核算购买服务经费。镇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业务督查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与支付购买服务经费直接挂钩。
全年绩效考核综合成绩=上半年考核成绩×30%+年终考核成绩×50%+一、三季度考核成绩×20%。
代表泥江口镇迎接省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基本公卫项目工作检查,国家级、省级成绩排名第一、二名或优秀等次的村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年终考核综合成绩加3分;市级成绩排名第一、二名或优秀等次的,年终考核综合成绩加2分,区级成绩排名第一、二名或优秀等次的,年终考核综合成绩加1分。反之,成绩较差,排名倒数第一或不合格者,按检查级别同等减分。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奖惩
对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考核结果将及时公布,并与基本公卫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基本公绩效考核进行半年和年终评分。考核采取百分制,全年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优秀,85—89分的为良好,80—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名且整改不力且成绩不合格的取消承担基本公卫资格。对年终综合成绩前8名的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5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第四名奖励1500,第五至八名奖励1000元,综合成绩在良好以上等级方可予以奖励。对综合成绩倒数第一名的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名的罚款1500元,倒数第三名的罚款1000元,综合成绩在合格以上等级不予罚款。同时镇中心卫生院对村级半年度、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档案和区级督查、半年度、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档案、省级考核发现的问题档案以及考核项目发现的严重问题将按照方案进行惩处,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第三章 经费管理
一、项目预算
每年年初镇中心卫生院做好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购买基本公卫项目资金预算。
二、经费拨付
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购买基本公卫经费经区卫健局组织考核并审核后,由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先预拨后结算”方式,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支付给承担基本公卫工作的乡村医生,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三、支付标准
对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实行购买基本公卫,按照“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原则,依据《赫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量化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文件;各行政村卫生室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订购买协议,对村卫生室未选定的工作任务,村卫生室要与卫生院签订委托协议,将相应工作任务委托落实完成。绩效考核突出“奖优罚劣”、“奖罚相当”的原则,经督导考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整改期限应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将整改情况作为重要考量指标核算补助经费;辖区内村卫生室在真实、规范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下,当年度发放的项目补助经费总额不低于辖区内年度项目补助经费总额的40%。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基础经费、重点项目经费和绩点制考核经费三部分组成。基础经费按照各村常住人口数的20%核算,重点项目经费详见村级重点项目资金一览表。具体项目服务绩点标准见附件2。
四、绩点制资金量化计算方式
(一)确定绩点标准
村卫生室绩点标准参照《湖南省村卫生室项目绩点制参考标准》和3.0系统村级项目绩点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见附件2。
(二)计算项目绩点
某一项目绩点=某项目绩点标准×服务数量总和。
项目总绩点为所有项目绩点的总和。
(三)计算项目有效总绩点
项目有效总绩点=项目总绩点×考核分数%-不真实扣减绩点(某一项目服务不真实例数×200)总和。
全镇有效总绩点=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总绩点总和。
(四)计算泥江口镇村卫生室绩点单价
泥江口镇村卫生室绩点单价=村级绩点制考核经费/泥江口镇有效总绩点。
(五)计算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点制考核经费
绩点制考核经费=村卫生室绩点单价×该村有效总绩点。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实际管理人数大于目标管理人数时,若规范管理率不达标,按目标管理人数核算工作量;若发现1例及以上不真实档案,除按该项目绩点标准的200倍扣减绩点外,按目标管理人数核算工作量。
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如果健康管理率超过70%,超过部分绩点按原绩点的70%计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因监管随访未到位,造成肇事的扣除经费2000元/人次。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