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龙山街道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乡镇街道 会龙山街道 作者:会龙山街道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9-0098 发布机构: 乡镇街道 会龙山街道 发文日期: 2019-11-29 15: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会龙山街道2019年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自评报告

  我街道在省、市、区扶贫办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我街道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增强扶贫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现将2019年相关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扶贫资金项目下达安排及贫困户受益情况

  2019年度共累计获得中央、省、市区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开发项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益赫扶联发【2019】4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益赫扶联发【2019】5号),直接扶持贫困户258人,贫困户年增收11万元;2019年3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大河坪村、永乐村、仑塘村公路建设和仑塘村、黄泥湖村的水利建设,项目直接扶持人口152人,农民年增收7万元。在安排下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所有资金项目批准文件一经下达,我街道及时进行拨付,让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在项目实施后,人大、纪委、财政所和扶贫办共同监督、监管。

  二、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扶贫资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我街道严格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区级报账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区扶贫办的相关报账流程,每个程序都有相关负责人签字核实,所有项目都开具正规发票,进行联合验收。

(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严格执行相关的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仑塘村公路建设项目暂未实施,资金未全部拨付到位。

  后期,将督促仑塘村在12月底前将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资金拨付到位。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效益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促进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加强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要严把“项目规划关”、“项目实施关”和“项目验收管”,要督促资金按时到位,防止挤占挪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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