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96260 | 发布机构: | 桃花仑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3-11-10 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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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桃处发〔2023〕13号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桃花仑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桃花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桃花仑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0日
桃花仑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7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保对象与目标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具体参保计划详见附件1),确保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缴费标准及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的1月1日-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和其他特殊情形)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到账3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组织辖区内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和缴费。以社区为单位,进村入户统一代收代缴,并详细准确填写《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社区明确专人(原则上为社区便民服务员)操作缴费,采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或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协助便民服务员进行数据录入、信息核对工作。通过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负责摸底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四、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38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90元/人,自缴190元/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园区)、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4年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困难对象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动态调整新增认定的困难人员,不再追补参保资助费用,从下一个集中参保缴费期开始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纳入参保资助对象的人员,由区直各责任单位收集后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园区)。街道组织相关办进一步核对参保资助人员信息后发送到社区,有身份重叠的参保资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确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各社区便民服务员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录入参保信息,不得擅自增减人员。医保部门应对参保资助的困难群体人员做好身份标识,并及时将相关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斯皓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刘照兵任副组长,街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财政所长、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熊铁牛兼任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筹资动员部署,按班子成员包社区、社区干部包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建立考核机制,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较上年提高30元/人,工作难度加大。各社区要及时召开筹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村村响、海报等平台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主动性。入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医保、主动交医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参保登记数据规范化(参保人姓名,身份证等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困难群众身份标识精准)、数据共享等问题,确保保费征缴职责平稳有序交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做好各项数据核对工作,确保参保人信息准确无误,资金及时入库,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四)保障工作经费。按照《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考核办法》落实。
(五)明确工作要求。社区代收的居民医保费当日收取需当日完成操作缴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每周汇总辖区居民医保费征收入库情况,并及时报送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核对确保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数据无误,社区经办人、缴费操作专人和街道工作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六)严守工作纪律。各社区及工作人员务必严格落实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务必严格落实资助政策,精准标识参保资助对象及其享受的政策待遇,杜绝漏助、错助现象;务必加强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严 禁出现非正常信访和负面舆情;务必高效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工作,严禁擅自修改信息、增减人员;务必规范工作流程,严禁慢缴、漏缴、错缴、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代收的医保筹资款。凡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强化督促检查。街道纪工委根据工作时序进度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联合督查组将上门督导;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及时通报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
(八)强化考核奖惩。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党群服务中心牵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社区进行考核,并在全街道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1.桃花仑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表
2.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桃花仑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区核定户籍人数 |
任务数 |
茶亭街社区 |
9261 |
8798 |
铁铺岭社区 |
7445 |
7073 |
大渡口社区 |
6459 |
6136 |
桃花仑社区 |
12583 |
11954 |
龙洲路社区 |
6816 |
6475 |
环保路社区 |
3520 |
3344 |
康富路社区 |
4048 |
3863 |
大桃路社区 |
2613 |
2498 |
合 计 |
52745 |
50141 |
附件2
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共 页第 页
序号 |
户属性★ |
户籍号 |
户主关系 ★ |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个人交费 ★ |
票据号码 |
参保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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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交额 |
资助额 |
资助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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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参加居民医保的户数: 户;参加居民医保人数: 人;其中全额资助 人;50%资助 人;实收金额 元。
收款填表人(签字): 缴费操作人(签字): 卫健工作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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