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65406 | 发布机构: | 桃花仑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3-11-29 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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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桃委发〔2023〕40 号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桃花仑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各办(所、中心、站、队):
《桃花仑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0日
桃花仑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夯实安全基础。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坚持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领导责任。把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推动食品安全发展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保障、监督管理、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党政同责”制度实施范围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社区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该制度。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他业务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履行分管责任。
二、街道有关负责人安全责任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是本街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职责:
1.组织配备与其辖区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和办公设施,建章立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费用投入到位;
2.组织研究制定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预案,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搞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主要领导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当好参谋;
3.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4.凡工作范围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