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赫山区发改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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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577558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10-20 16: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是赫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

(二)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五)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区县(市)城市群规划并协调实施。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九)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流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十一)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四)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19个: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价费管理股、价格监测调控股、成本调查与监审股、粮食调控股和产业发展股、粮食监督检查股、社会综合股、招投标管理股、三产综合股、重点办(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能源股(对外称区能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物资和能源储备股(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农业农村经济股、益沅桃办(两型办)。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益阳市赫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均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2020年年末实有职工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24人(含公务员19人,工勤5人),事业编30人(含自收自支2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所属二级机构有益阳市赫山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益阳市赫山区价格认证中心,经费开支在机关本级,财务未分开核算,不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657.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21.29万元,总计7379.01万元,与2019年收入(1147.06万元)相比,增加4510.66万元,增长393.24%,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预算增加“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110.00万元,稻谷检测仪器及收购工作经费90.00万元,财政拨款办公楼修缮经费90.00万元,区级粮食收购奖补资金(区级资金)2000.00万元,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补贴)1448.5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及租金收入735.50万元。

2020年度支出总计3813.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65.99万元,总计7379万元,与2019年支出(932.08万元)相比,增加2880.93万元,增长309.09%,主要原因是“十四五”规划编制支出110.00万元、购进稻谷检测仪器及粮食收购工作开支64.00万元、办公楼修缮支出费用90.00万元、粮食收购奖补资金及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324.00万元、优质粮油工程专项支出1354.00万元、转入财政局改制专户资金735.5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5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7.24万元,占62.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0.23万元,占34.12%;其他收入190.25万元,占3.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1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45万元,占64.5%;项目支出1353.56万元,占3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67.4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21.29万元,总计7188.76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64.98万元)相比,增加4602.49万元,增长532.0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原区粮食局帐务合并,新增粮食收购工作经费、区级奖补资金及市级利费补贴收入等。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22.7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65.99万元,总计7188.76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46.74万元)相比,增加2776.03万元,增长327.8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原区粮食局帐务合并,新增粮食收购工作经费、区级奖补资金及市级利费补贴支出、优质粮油工程专项支出、“十四五”规划支出、粮食局办公楼修缮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6%。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32.00万元,增长275.3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原区粮食局帐务合并,新增粮食收购工作经费、区级奖补资金及市级利费补贴支出、优质粮油工程专项支出、“十四五”规划支出、粮食局办公楼修缮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6.00万元,占50.84%;科学技术(类)支出1.2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82万元,占2.54%;卫生健康(类)支出47.84万元,占1.51%;农林水(类)支出52.39万元,占1.65%;住房保障(类)支出26.71万元,占0.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353.56万元,占4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68%。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01 行政运行(款)年初预算为345.56万元,支出决算为881.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535.62万元。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04 战略规划与实施(款)年初预算为1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112.50万元。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4.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734.82万元。

4.206科学技术支出(类)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20万元。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7.35万元,支出决算为37.3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8抚恤(款)01死亡抚恤(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3.48万元。

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为47.84万元,支出决算为47.8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8.213农林水支出(类) 05扶贫(款)99其他扶贫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52.39万元。

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为26.7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10.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1粮油事务(款)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353.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2020年与原区粮食局帐务合并,新增粮食收购工作经费、区级奖补资金及市级利费补贴支出、优质粮油工程专项支出、“十四五”规划支出、粮食局办公楼修缮支出等,调整预算增加了2608.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8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完成预算的36.17%,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0.2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0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3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49个,来宾2198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0.2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4.12%,年初无结转结余。本年支出444.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5%。基本支出444.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5.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0.69万元)增加698.14万元,增长178.69%;与2020年初预算数(46.622万元)相比,增加1042.21万元,增长2235.5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原区粮食局帐务合并,新增粮食收购工作经费、区级奖补资金及市级利费补贴支出、优质粮油工程专项支出、“十四五”规划支出、粮食局办公楼修缮支出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4万元,用于召开易地扶贫搬迁迎检工作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召开易地扶贫工作迎省检会议资料及会议餐费用;开支培训费0.56万元,用于干职工参加省级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人数8人,内容为节能减排、招投标、价格调研等业务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3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今年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曹超世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寿举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为主要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由财务部门牵头对各股室的业务内容自评进行汇总,针对2020年原发改局整体支出情况,各股室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严格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能够按照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各项个性指标;2020年度的预决算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定时清理存量资金,并对存量资金进行科学管理;在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津补贴制度发放工资津贴,严禁超发、滥发补贴、奖金等;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对资产进行清理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每年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要求全局人员严格执行。

较好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1、省、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计划;2、立项争资成绩斐然;3、固定资产投资企稳向好;4、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政务改革;5、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压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守好“百姓粮仓”;6、整治生态环境,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自评分数94分,评价结论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

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发改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认真组织进行了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位于益阳大道东385号,是赫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和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和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和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工作职能包括:1.拟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2.贯彻落实宏观经济调控政策;3.综合协调各项政策;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5.引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引导和调控市场;9.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11.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12.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14.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民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19个: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价费管理股、价格监测调控股、成本调查与监审股、粮食调控股和产业发展股、粮食监督检查股、社会综合股、招投标管理股、三产综合股、重点办(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能源股(对外称区能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物资和能源储备股(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农业农村经济股、益沅桃办(两型办)。

2020年年末实有职工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24人(含公务员19人,工勤5人),事业编30人(含自收自支2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决算情况

区发改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565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0.23万元,其他收入190.24万元),年初余额1721.29万元,支出总计381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4.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15.18万元,项目支出1353.56万元)。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30万元,较上年 “三公”经费支出29.37万元有稍微减少,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能够按照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各项个性指标;2020年度的预决算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定时清理存量资金,并对存量资金进行科学管理;在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津补贴制度发放工资津贴,严禁超发、滥发补贴、奖金等;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对资产进行清理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每年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要求全局人员严格执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今年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曹超世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寿举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为主要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由财务部门牵头对各股室的业务内容自评进行汇总,针对2020年原发改局整体支出情况,各股室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严格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020年预算资金保障了全年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转所需,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各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对推进赫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省、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计划。3个省重点项目,1-12月完成投资45.40亿,占年计划的239.2%。中交世通新城项目、万洋众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龙岭智慧新城总部基地产业园项目均达序时进度;5个省“五个100”项目,1-12月完成投资7.7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3.6%。吉祥家纺、艾华二期、鼎一致远、江丰电子项目均已进入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64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11月完成投资156.90亿元,预计1-12月完成172.7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5.1%。其中华慧新能源、华翔翔能已建成投产,风河竹木正在试生产,鸿图新能源完成主体结构建设。

2.立项争资成绩斐然。围绕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精心谋划包装,精准及时申报,积极跟踪对接,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市下达我区年度任务34.42亿元,区下达44个责任单位年度任务35.68亿元,预计全年完成立项争资36.5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市、区下达目标任务。特别是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争资工作,益阳市南片区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亿元,赫山区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6亿元,另外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区建设项目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500.00万元,赫山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000.00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区保民生任务落实和社会事业发展。

3.固定资产投资企稳向好。重点办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区直单位进行固投调度督查15次,会同区统计局、区督查局进行全覆盖联合督查7次,及时掌握情况,对任务完成滞后单位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加快进度。1—12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8.10亿元,同比增长9.2%,居全市第三。其中产业投资完成278.4亿元,同比增长41.7%,占固定投资比重为81.5%。工业技改投资完成143.10亿元,占产业投资比重为51.4%。

4.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政务改革。政务服务申报资料平均减少30%,办理时限缩短约50%。申请开办企业时限压缩至0.5天,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943个,不动产登记当日办结率达67%。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窗办理45万余件,园区承接市级下放权限90项,区级向乡镇下放权限52项,1195个事项实现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办理。

5.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压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守好“百姓粮仓”。一是落实稻谷收储政策。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全区收购稻谷36万吨,收购超标稻谷6000吨,区财政超标稻谷利费和差价亏损补贴及时落实到位,未出现“卖粮难”现象和粮食质量安全问题。二是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推动149家粮食加工企业入园一批、优化一批、转型一批。投资8500万元,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8个和企业烘干车间20个,年促农民产后减少损增收近亿元。三是健全应急保障网络。落实县级储备粮总规模5500吨,建立16家粮油应急供应点、12家应急加工企业。四是争取粮食项目资金。争取省粮食千亿产业工程补贴资金370万元、现代仓储物流项目资金1720万元、粮食收储奖补资金2000万元、粮食质量安全资金1448.51万元。

6.整治生态环境,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我区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基本完成,能按时序进度圆满收官。一是专项治理卓有成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养殖粪污处理设施任务276处、粪污集中处理设施任务1处。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精养鱼塘改造完成2.2万亩。开展化肥污染治理,耕地深翻耕19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42万亩、绿肥种植41万亩、一季度+油(肥、菜) 7.5万亩,水旱轮作面积39万亩,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0.6万亩。开展农药污染治理,病虫害统防统治82万亩、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148万亩。开展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完成6个稻草收购点建设。开展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已建成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基本完成8个。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强化建制镇、村污水处理覆盖率,全区10个乡镇(沧水铺镇、衡龙桥镇、新市渡镇、兰溪镇、泥江口镇、欧江岔镇、泉交河镇、笔架山乡、岳家桥镇、八字哨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已初步实现全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村10个任务全面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累计完成6个,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累计完成150个。船舶污染物回收点建成2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划分完成38个,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排查整治3个,已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任务3.5万人。完成沟渠疏浚1540公里、塘坝清淤任务323处。志溪河流域赫山片区累计完成畜禽养殖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127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处、污水/截污管网10公里、塘坝清淤10处;“五结合”工程实施的村共计8个,总投资884.27万元,项目均已竣工,实际完成投资896.75万元。三是重大项目进展顺利。2020年在库获得重点流域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有2个: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9308.00万元)、益阳市赫山区撇洪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总投资9129.00万元)。衡龙新区污水管网项目已竣工验收,撇洪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8900.00万元。在库获得省预算内支持的项目1个:益阳市赫山区兰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羊角段),总投资9976.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900.00万元。

7.其他工作更有实效。一年来,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加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入纲要文本审议阶段;配合市监部门深入实施粮食加工企业环境问题和粮食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回头看”,易地搬迁安置279户864人并获评全市“后续帮扶工作”和“集中安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新出台价费文件7个,持续运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法治建设、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有效推进。

总体来说,包括服务业、社发、环资、招投标等在内的所有工作均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任务,部分工作超额完成指标。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局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4分,自评结果: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宏观环境特别是疫情影响,固投等个别指标没有实现进位争先预期目标。二是在创新党建工作、严格干部管理等方面距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尚有欠缺。三是粮油食品安全等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粮食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难度大。四是个别干部干事创业保守有余、开拓不足,谨慎有余、精准不够,老套路有余、新措施不多。五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有关建议

(一)发改部门作为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部门,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请区财政局根据发改工作要求,适度增加年度预算;

(二)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三)请区财政局根据粮食安全管理要求,将县级储备粮存储费用和监管费用纳入财政部门年度预算;

(四)增加粮食行政执法、粮食流通统计预算经费;

(五)增加复退人员预算经费,并将原粮食局24个未纳入预算的退休人员医保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六)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总表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发展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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