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707103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6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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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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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是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赫山区发改局),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设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5、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区相关 建设、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区县(市)城市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统筹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拟订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定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流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和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的监管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1、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2、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依照投资管理权限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备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对全区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4、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除外),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19个,二个二级机构。
本部门19个内设机构包括:(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二)财务审计股。(三)人事教育股。(四)价费管理股。(五)价格监测调控股。(六)成本调查与监审股。(七)粮食调控股和产业发展股。(八)粮食监督检查股。(九)社会综合股。(十)招投标管理股。(十一)三产综合股。(十二)重点办(固定资产投资股)。(十三)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十四)能源股(对外称区能源局)。(十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十六)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十七)物资和能源储备股(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赫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十八)农业农村经济股。(十九)益沅桃办(两型办)。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益阳市赫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均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所有二级机构及所有内设股室全部纳入2023年局机关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赫山区发改局部门本级,所有二级机构未单独核算,全部纳入局本级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66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64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46.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其他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66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5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长746.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其他支出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05万元,较去年增加99.9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自收自支人员20人工资部分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582.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行政执法大队经费2万元;(2)信访维稳5万元;(3)党建经费2万元;(4)以工代赈项目办公业务费1万元;(5)立项争资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6)重点办业务费10万元;(7)能源办业务费10万元;(8)软环境建设业务费8万元;(9)两型办业务费10万元;(10)协作办业务费1.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6.36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我局虽然从整体上对费用开支保持厉行节约的精神,缩减了不必要的支出预算,但费用开支项目多,经费支出稍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为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万元,其他资金预算75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与去年保持平衡,原因是我局从整体上对费用开支保持厉行节约的精神,缩减了不必要的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拨款预算1万元,具体为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共计563.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0.46万元;办公费14.1万元,会议费2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福利费4.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离休费9.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车辆合计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区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区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我局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2023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6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77万元,项目支出79.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3.05万元。
2023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79.5万元,其中:(1)行政执法大队经费2万元;(2)信访维稳5万元;(3)党建经费2万元;(4)以工代赈项目办公业务费1万元;(5)立项争资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6)重点办业务费10万元;(7)能源办业务费10万元;(8)软环境建设业务费8万元;(9)两型办业务费10万元;(10)协作办业务费1.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3.0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