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890917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22 15:12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指导全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协助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投资管理工作。
10.协助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11.宏观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协助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承接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承担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协助实施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省商务厅、市政府、市商务局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赫山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5.负责直属企业及行业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
16.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商务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外经外贸股、市场调节股、市场建设股、市场秩序股(法规股、政务服务股)、电子商务股、投资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企业改制办公室)。
下设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1个:益阳市赫山区行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商务局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赫山区商务局本级以及所属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行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62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3.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5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万元。
支出较去年增加3.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45万元,占85.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8万元,占10.47%;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占3.9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3.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信访维稳5万,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费用;产业发展工作经费5万,主要用于商务项目企业对接、走访调研等方面;党建经费2万,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费用;外贸发展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的工作经费等方面;电子商务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企业调研、培训等方面;农贸市场保洁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保洁补贴、创文巩卫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万元,降低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74万元,拟召开安全生产、创文巩卫等会议,人数约100人次,主要包含安全生产工作及成品油年检、创文巩卫工作;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0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9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