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信息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4-1933394 发布机构: 赫山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4-29 11: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补偿加班费,以及调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

 

2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劳动行政部门下发限期缴纳通知书,完成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未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及相当于工资25%的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及赔偿金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事后进行调休及补偿职工工资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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