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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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312336 发布机构: 赫山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0-07-31 10:4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赫山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区狠抓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强化后续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赫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赫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2019年省、市下达我局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2个共计1096户,改造面积77820㎡,其中货币安置358户,改扩翻建100户,新建安置房638户。截止2019年12月,我局棚改具体完成情况为:

1、货币安置已完成358户,其中桃花仑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158户、益阳大道东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200户;

2、实物安置已开工738户:桃花仑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新建安置房638套已进入主体建设,改扩翻建100户已基本建成;

3、租赁补贴完成计划任务,发放2858户。

(二)赫山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达任务两个,截至12月初,已完成赫山庙居民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大屋场居民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在11月底住建部又下达了5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前我区正对各个计划小区开展群众工作、手续办理、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

二、赫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管理

2019年12月,我区经过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到位25722.09万元,①争取中央投资补助3538万元;②省财政投资332万元;③中央棚改债券资金21000万元;④市级财政补助852.09万元。支付21266.76万元。

财政直接划转至城投资金5250万元。

(二)项目管理

1、规划计划编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赫山区棚户区改造,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土地资源条件与住房困难家庭需求,赫山区已按上级规划要求,结合我区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布局完成2018-2020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对城市棚改主要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方式进行城市棚改。同时,为加大对中心城区棚改的投入力度,我区配合市房管局对我区范围内中心城区的益阳大道东片区、桃花仑片区、金银山片区、会龙山片区进行了调查摸底,涉及户数三万余户。

根据2019年4月住建部、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三部委的要求,我区立即组织住建局对全区范围内的急需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通过与各街道协作,我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街道报送的计划初稿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摸底,并将初审统计结果与区财政局分析投资规模情况,报送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住建局报送54个老旧小区,涉及住户约3715户,144栋,总建筑面积约31.1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约8000万元的2020年申报计划。

2、项目公示

我区按要求及时报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客观真实。历年来赫山区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信息员每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按时上报市房管局、区统计、区发改局等部门,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建设情况。在建设现场设立了公示牌,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前由多个部门联合审核,做到了台账齐全,核算严谨,按时、按质、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和材料。

(三)项目效益

项目按既定要求,完成棚户区改造1096户,发放租赁补贴2858户,启动发改委老旧小区任务改造2个,住建部下达的56个小区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为了加强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我们制定了《赫山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长办公会议并通过,依据该方案,对各项目拿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各项目实施主体,完善了工作程序,加强了组织领导。确定了棚改工作调度机制,区委书记或区长每季度调度棚改工作,分管副区长每月调度,棚改工作小组每周调度,各项目成员单位之间建立了联合办公和联席会议制度,层层抓好棚改项目推进进度。

对于安置房建设由赫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进行监管,区质监站委派专职人员分管各在建安置房现场,对其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采取及时跟踪控制。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已全部录入湖南省在建工程信息平台,接受省级质监站的监督。

为保障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我们制定了《赫山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办法》、《赫山区廉租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完善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运营,没有因分配不公和运营管理不当出现群众投诉或上访等现象。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成立了专门的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出台了《赫山区廉租住房后续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保障性住房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居民满意度

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2019年,赫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及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四、自评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自评栏,对照自我完成情况,我区自评100分。我区继续保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2019年拨付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性资金26516.76万元,截至2019年末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发放租赁补贴2858户,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总体来看,2019年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项目建设和用地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五、存在的问题

(一) 征收与补偿工作难度大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都存在房屋征收与拆迁问题。征收与拆迁的标准与拆迁对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加之部分对象不配合拆迁与征收工作,加大了征收与拆迁的难度,影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

(二)相关配套政策难以落实

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水、电开户及工程施工供水、供电管网由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优惠甚至免费铺设开通。但由于供水供电部门属于企业性质,该项政策执行难度很大,增加了建设成本。

(三)后续管理困难

由于廉租住房小区居住对象均为困难群体,除每月收取5元/户的卫生费外,其他物业管理费难以收取,物业管理困难重重。同时廉租对象实行动态监管难度也相当大。

(四)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

由于赫山区属欠发达农业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连续几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给区财政形成了巨大压力。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

六、几点建议

(一)请求上级财政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同时,随着保障性安置小区的不断增多,且分散在城市的不同位置,为方便入住对象,上级财政应当加大对保障性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建立保障性住房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一是对实行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按相关规定提取。二是建议政策上规定在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适当提取,建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解决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后续管理维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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