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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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26461 发布机构: 赫山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7-27 17: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赫山区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区狠抓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强化后续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赫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赫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2020年省、市下达我局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3个共计2716户,其中货币安置1998户,改扩翻建400户,新建安置房318户。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货币化安置1998户,改扩翻建及安置房建设均已开工;租赁补贴完成计划任务,发放2858户;

(二)赫山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情况

2020年我区共获批老旧小区改造29个,已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改造6个。

二、赫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资金管理

2020年,我区共收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641.8万元,其中中央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3240万元,租赁补贴41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659万元;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697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23.8万元;市区两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19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11万元。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按照《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管理

1、规划计划编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赫山区棚户区改造,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土地资源条件与住房困难家庭需求,赫山区已按上级规划要求,结合我区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布局完成2020-2022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对城市棚改主要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方式进行城市棚改。

根据2019年4月住建部、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三部委的要求,我区立即组织住建局对全区范围内的急需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我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街道报送的计划初稿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摸底,并将初审统计结果与区财政局分析投资规模情况,形成了221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库,(其中:金银山街道44个、会龙山街道27个、赫山街道75个、桃花仑街道70个、龙光桥街道5个),制定了2021至2025年“十四五”规划

2、项目公示。我区按要求及时报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客观真实。历年来赫山区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信息员每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按时上报市房管局、区统计、区发改局等部门,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建设情况。在建设现场设立了公示牌,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前由多个部门联合审核,做到了台账齐全,核算严谨,按时、按质、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和材料。

(三)项目效益

项目按既定要求,完成棚户区改造2716户,发放租赁补贴2858户,启动老旧小区任务改造29个。 

1、为了加强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对各项目拿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各项目实施主体,完善了工作程序,加强了组织领导。确定了棚改工作调度机制,区委书记或区长每季度调度棚改工作,分管副区长每月调度,棚改工作小组每周调度,各项目成员单位之间建立了联合办公和联席会议制度,层层抓好棚改项目推进进度。

2、对于改扩翻建及安置房建设现场管理,我单位成立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并由赫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进行现场监管,区质监站委派专职人员分管各在建工程现场,对其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采取及时跟踪控制,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已全部录入湖南省在建工程信息平台,接受省级质监站的监督。

3、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为做好老旧小区这项工作,确保政策用好用足,取得是实实在在的效益,利用棚改中取得的经验,着力对弃管小区改造为工作重心,在疫情防控前提下,结合创文、城市排污工作,统筹实施。

(四)居民满意度

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2020年,赫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及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三、自评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自评栏,对照自我完成情况,我区自评100分。我区继续保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2020年拨付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性资金7641.8万元,截至2020年末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发放租赁补贴2858户,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总体来看,2020年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项目建设和用地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

(一) 征收与补偿工作难度大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都存在房屋征收与拆迁问题。征收与拆迁的标准与拆迁对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加之部分对象不配合拆迁与征收工作,加大了征收与拆迁的难度,影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

(二)相关配套政策难以落实

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水、电开户及工程施工供水、供电管网由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优惠甚至免费铺设开通。但由于供水供电部门属于企业性质,该项政策执行难度很大,增加了建设成本。

(三)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

由于赫山区属欠发达农业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连续几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给区财政形成了巨大压力。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

六、几点建议

(一)请求上级财政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同时,随着保障性安置小区的不断增多,且分散在城市的不同位置,为方便入住对象,上级财政应当加大对保障性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建立保障性住房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一是对实行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按相关规定提取。二是建议政策上规定在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适当提取,建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解决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后续管理维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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