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589417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6 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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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赫山区住建局是区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工作。协助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负责推进全区城镇减排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全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招商办)、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政策法规股、建筑业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下设质安监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3个二级机构。住建局属行政单位,二级机构为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8人,自收自支人员12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不包括下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1188.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81.71万元,总计27870.02万元,与2019年收入(40634.04万元)相比,减少19445.73万元,下降47.86%,主要原因是: 上级专项收入减少。
2020年度支出20160.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10.00万元,总计27870.02万元,与2019年支出(35965.46万元)相比,减少了15805.44万元,下降43.9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收入来源减少,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收入减少,支出也对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18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8.3万元,占74.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79万元,占0.92%;其他收入5125.21万元,占24.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16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21万元,占14.34%;项目支出17269.81万元,占85.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063.0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10.74万元,总计21173.83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6025.54万元)相比,减少19962.45万元,下降55.41%,主要原因是: 上级专项收入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51.6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22.18万元,总计21173.83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1799.02万元)相比,减少14347.37万元,下降45.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收入来源减少,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收入减少,支出也对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0%。与2019年度(10635.90万元)相比,增加6620.96万元,增长62.25%,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2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9万元,占0.35%;卫生健康(类)支出38.94万元,占0.23%;节能环保(类)支出405.00万元,占2.35%;城乡社区(类)支出2690.29万元,占15.59%;农林水(类)支出934.00万元,占5.41%;住房保障(类)支出13127.74万元,占76.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5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7.40%。其中:
1.206科学技术支出(类)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20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4.28万元,决算数为4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8抚恤(款)01死亡抚恤(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5.41万元;
4.210卫生健康(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8.94万元,决算数为3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3污染防治(款)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05.00万元;
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578.36万元,决算数为2519.24万元,完成预算的43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940.88万元;
7.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61.05万元;
8.212城乡社区支出(类)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10.00万元;
9.213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99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3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934.00万元;
10.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3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574.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6574.56万元;
11.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5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27.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627.20万元;
1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1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12.00万元;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8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75.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5075.80万元;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99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06.00万元;
1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32.19万元,决算数为3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了16563.0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0.2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90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8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9年相比,减少4.62万元,下降77.00%,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4.62万元,减少77.0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占100%。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个、接待人次1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94.7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92%。与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1163.12万元)相比,减少20968.33万元,下降99.08%。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19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7%,与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1163.12万元)相比,减少20968.33万元,下降99.08%。其中项目支出194.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6.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12万元)增加1941.81万元,增长4303.6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了局机关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和培训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7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7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7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按进度稳步进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重点项目只有一项放官服改革补助,用来弥补非税收入锐减造成的缺口,金额为83万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96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
(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
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 〔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进行了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局系统现共有干部职工229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122人,离退休干部职工107 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16063.09万元。支出:17451.6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110.73万元,故年终结转结余3722.18万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单位在赫山区门户网站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益阳市赫山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统计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0年,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了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联审会签制度,对每项支出都实行严格把关。整体上来讲,我单位严格执行年初财务预算,力求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行政编制较少,但行政职能较多,故被迫使用事业人员,但这些事业人员都是自收自支编制,无经费来源;另外,现在收费项目不断减少,机构收入大幅度减少。
五、有关建议
增加机关经费预算,解决无编制人员的经费来源及因收费项目减少导致的经费不足两方面的顾虑,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0年年终结转结余3722.18万元。上述结转结余款项,为单位未付资金,需到2021年业务单位结算后才拨付出去,而且大部分资金是上级专项资金,需按进度付款,故造成资金累计结转结余过多。在今后,我单位一定按项目实施计划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