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784237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1 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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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及《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进行了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谋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城镇建设,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三)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拟定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四)协助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协助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协助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路灯(含社会灯饰)、绿化等工作;协助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拟订全区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跨地域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主持全区建设项目(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村镇)设施、公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指导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村镇)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法规、地方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八)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
(九)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
(十)承担推进全区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与管理城镇维护建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年度城镇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指导与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对区本级维护建设工程进行预(决)算的审核和审计。
(十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房地产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指导和监督管理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租赁、交易、房屋商品化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
(十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对其使用或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实施棚户区改造。
(十四)拟订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筑领域的各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山体水体保护管理职责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
2.将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转至区林业局。
2.机构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招商办)、财务人事股、住房保障股、建筑业和公用事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政务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我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益阳市赫山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我单位年末编制人数18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个、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01个,自收自支编制68个。年末实有人数181人,退休人员109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0.30万元,其中:基本收入3130.98万元、项目收入8689.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98万元、项目支出8689.3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万元)
预算项目 |
上年结转 |
年初预算 |
预算追加 |
本年决算 |
结转下年 |
基本支出: |
0 |
549.75 |
2581.23 |
3130.98 |
0 |
工资福利支出 |
0 |
504.88 |
218.75 |
723.63 |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0 |
36.85 |
2328.4 |
2365.25 |
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0 |
8.02 |
26.89 |
34.91 |
0 |
资本性支出 |
0 |
|
7.19 |
7.19 |
0 |
“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决算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1万元,比预算节约0.39万元,节约39%,比上年0.62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明细表(万元)
预算项目 |
年初结转 |
年初预算 |
预算调整 |
本年决算 |
年末结转 |
项目支出 |
0 |
90.00 |
8599.32 |
8689.32 |
0 |
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0 |
0 |
400.00 |
400.00 |
0 |
污水处理费 |
0 |
0 |
758.82 |
758.82 |
|
棚户区改造项目 |
0 |
0 |
770.00 |
770.00 |
0 |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
0 |
0 |
655.18 |
655.18 |
0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0 |
0 |
1298.00 |
1298.00 |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 |
0 |
0 |
333.32 |
333.32 |
0 |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0 |
0 |
4474.00 |
4474.00 |
0 |
其他专项 |
0 |
90.00 |
0 |
0 |
0 |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8689.32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10万元,其中:项目收入85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1.10万元。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我们按照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财务人员牵头,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展开自评工作;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财务人员在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 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1、投入指标20分
目标设定得5分,其中:绩效合理性得2分;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预算配置得1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年末实有人数181人/年未编制人数181人=100%,得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决算0.61万元,比上年0.62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1.61%,得5分;重点支出安排率得5分。
2、过程指标30分
预算执行得2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得4分,预算调整率得2分,支付进度率得2分,结转结余率得2分,结转结余变动率得2分,公用经费控制率得2分,“三经费”控制率得2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得4分。
预算管理得5分,其中:管理制健全性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1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1分,基础信息完善性得1分。
资产管理得5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得2分,资产管理安全性得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得1分。
3、产出指标30分
职责履行得27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6分,是因项目执行时未达到预定的数量;完成及时率得3分,是因个别项目未按预定的时间完工;质量达标率得8分;重点工作办结率得10分。
4、效果指标20分
履职效益得20分,其中:经济效益得5分,社会效益得5分,生态效益得5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自评得分为97分。
(三) 绩效情况
2022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591”工作思路,聚焦聚力区政府决策部署,取得一系列可圈可点的成绩。3亿元立项争资任务,实际完成3.62亿元,完成率121%;建筑业总产值实现112.23亿元、增速12.44%、全市排名第三,房地产投资2.3亿元、增速全市第四,房地产销售面积5.99万㎡、增速全市第二,均高于全市增速;税控联管金额10395万元,获全区财源建设先进单位;营商环境获评省级“优良”等次,市对区绩效考核6项工作指标排名全市前列,获得市政府真抓实干奖项[推进新型城镇化成效明显区县(市)],获评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突出单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单位,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含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突出单位,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突出单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突出单位,全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增加1个优岗指标),全区立项争资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生态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支持园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度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办公室系统“忠诚、敬业、务实、创新”主题服务活动先进单位,全区全面依法治区优秀单位等荣誉。
坚持先基础、后提升,化解矛盾在前,质量安全并重总体原则,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保障性住房功能性改造,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和租赁住房补贴覆盖面,切实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3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现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改造28个,顺利通过省、市、区验收,获得高度肯定;50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备案任务完成备案76台,完成率152%;全面完成463套保障性住房功能性改造,箴言中学108套教师周转房交付使用,26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入住;腾退200套公租房重新分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391户4711人430余万元,预售商品房994套,全区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兜得更牢。
紧紧抓住城市更新行动战略机遇期,坚持真抓为本,实干开路,以益沅桃城镇群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39个益沅桃城镇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推进,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建燃气管网80公里、立管60公里,改造市政管网7.6公里、庭院管网15.93公里、立管78.65公里、户内设施26218户,超前完成建设任务;新建污水管网26.36公里,超量完成建设任务;143条背街小巷完成提质改造,13个口袋公园全部建成,9个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到位,7200多个社管小区楼道窗户全部更换;19个城镇建设重点项目拆迁房屋447栋、完成率98.6%,报批土地536.7亩、完成率100%,完成投资45.84亿元、完成率100.7%,城市发展功能更全、环境更美、品质更高。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立项争资、自筹资金等方式,拨付补助资金567.7万元,实施308户农村危房改造;筹集资金1500万元,推进100个美丽屋场“六个一”建设;筹集资金1000万元,完成泥江口高速公路连接线、鸾凤山墟场提质改造,全面启动箴言大道、兰溪中心桥建设程序;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PPP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推进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78.82%,排放达到一级A标,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营;派出专业人员全程代办和指导泥江口高端竹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曾家坝排口向南干渠排放生活污水问题和牛蛟港渠返黑问题整治到位,银天工业园提升泵站实现正常运行,城郊渠体水质稳步转好,“夏季攻势”任务全部销号;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汉森健康产业园外配套项目建设;制发《赫山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00名,强化新建农房建设程序、建筑材料、按图施工常态化监管,村民建房行为全面规范,农村品质和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以时时放心不下,处处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排查居民自建房144854栋,5838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全部纳入隐患库,3577栋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全部完成评估鉴定,1243栋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全部整治销号,158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C、D级自建房全部整治到位,顺利通过部、省、市验收;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全年受监工地、自建工程、居民自建房、村民建房装修、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保障性住房、物管小区、消防领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创省级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2个,省优质工程4个,正争创省芙蓉奖和国家鲁班奖1个,获评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执法工作位列全市第一;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按上级序时进度要求推进533栋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02栋;强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提出合理化建议230余条,指导完成消防验收项目19个,新建项目消防安全隐患从源头上得到把控;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6件,移交案件线索5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开展11轮次1.4万余人次施工管理人员核酸检测,派出700多人次干部在高速公路出口进行疫情值守,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稳中向好。
对标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实现碳达峰重点目标任务,以扬尘防治、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执行城镇建筑节能65标准为抓手,建立健全从设计、到施工、到验收、再到运维的闭环管理制度,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动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督促指导施工现场落实大气污染分级响应制度,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4%以上;建筑工程施工图全部实现线上审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城镇建筑节能65标准执行率达100%;全年新增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33.34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14.92万平方米,分别占新增建筑面积的95%和42.6%,城乡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绿色节能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职能转变,制度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工程报建、消防验收、竣工备案前期服务指导,做实民生项目,全力为企业减负,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供水、供气和工程报建审批工作流程,536个审批事项和137个告知承诺办理服务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整体提速70%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提速80%以上,施工许可证核发最快1个工作日办结,营商环境获批省级“优良”等次;推行“一对一”“点对点”“个性化”精准服务,为房地产企业帮办代办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消防竣工备案等建设手续,全力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全力立项争资,谋划实施住房保障、城市更新、污染防治、燃气设施改造等民生项目721个,放大实体项目建设稳增长促发展基石作用和撬动效用;精简优化付款申报审批程序,根据工程进度做到“完工”即付款,切实发挥项目资金“及时雨”作用;对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缓缴3个月租金,盘活小微经济;延伸拓展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至每平方米6元/月,兜牢住房困难群体民生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栋、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整治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建立起自建房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主动权,充分发挥党建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风向标作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省重要讲话精神,全局上下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理论武装,“两个确立”更牢,“四个意识”更强,“四个自信”更实,“两个维护”更严,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落地;以严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为红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加强监督执纪、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全局干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力戒从众心、攀比心、虚荣心,主动算清政治账、经济账、人情账,做到慎初、慎独、慎微,知危、知止、知害,职责权力化倾向有效遏制,全系统未发生一起不廉案件。
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按照实基础、优机制、守底线、强监管、惠民生、促振兴、创特色总体部署,以创温暖、开放、务实、高效型机关为抓手,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具体负责,工作股室为主,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防风险、稳增长、提质效、惠民生。秉持为民情节和代表情怀,18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1000余件次信访、热线和问政事项限时办结,群众满意率接近100%,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实;配优班子、调优干部、完善制度、严格内控、强化考核,现代化发展机制更优;开展70余次局机关和家属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在建工程项目、受监工程项目、消防燃气、创文创卫和平安建设安全专项检查,1200余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安全发展底线更牢;完善受监工地、自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化发展监管更全;将有限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工作精力向民生领域倾注,尽全力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公有住房分配管理、房地产和物业小区监督指导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人民至上发展惠及面更广;主动作为,着力抓好美丽屋场、农村危房改造、村民建房指导、燃气管网站点建设、污水处理和村道硬化亮化绿化等乡村振兴建设,派驻“第一书记”振兴闸坝湖村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乡村振兴发展更快;明晰工作职责,实行分块管理,成立立项争资与招商引资和“三高四新”财源建设等9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连贯有序、高质高效完成,协同发展趋势更明。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住建工作专业性较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专业岗位人员存在力量不足、能力不够、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突发状况很难在第一时间准确判断处置,错失了最佳处置时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优化班子成员分工、调优配强中层干部、细化实化优化干部岗位职责,完善工作实绩实效考核机制,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和年轻、专业干部培养使用,提早谋划、包装上报项目,在住房保障、污水处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力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有效推进,持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污水治理成果,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奋力谱写赫山住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1日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设定(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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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15分) |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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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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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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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20分)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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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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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 结余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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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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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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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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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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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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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管理(5分)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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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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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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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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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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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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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30分)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6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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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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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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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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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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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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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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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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