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80130 发布机构: 赫山区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5-30 11: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项目基本概况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为切实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通过贷款贴息资金扶持,从而发展壮大我区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增加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收入,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我区2020年度新型农民主体贷款贴息资金78万元,2021年度新型农民主体贷款贴息资金323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农业生产能力、对农户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业服务,在当地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用记录优良,内部运行规范,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能够带动社员及周围小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示范效应好,引领能力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贷款贴息经审核确认后,对申请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进行直接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省厅下发的2020年新型农民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由我局向区财政递交申请拨付贷款贴息明细,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主体,现已将到位资金78万元拨付给17家经营主体。2021年度新型农民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由我局向区财政递交申请拨付贷款贴息明细,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主体,现已将到位资金323万元拨付给55家经营主体。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大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业新业态建设、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支持高效农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发挥了良好的生态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依据省厅下发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涉及的金额。


    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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