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995172 发布机构: 赫山区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9-15 11: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区各类扶贫资金的上报、审批、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的规划、评估、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区扶贫系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人事财务股、 防贫监测股、开发指导股;下设 1 个未单独核算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调研指导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本级以及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调研指导站(所属二级机构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914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0.82万元,增长52.53%。支出总计914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0.82万元,增长52.53%。主要是因为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11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8.84万元,占93.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38.30万元,占7.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14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1万元,占2.31%;项目支出8938.15万元,占97.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7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3.12万元,增长50.4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7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3.12万元,增长50.45%,主要是因为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7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43.12万元,增长50.45%,主要是因为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7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5万元,占0.16%;卫生健康(类)支出7.92万元,占0.09%;农林水(类)支出8457.47万元,占99.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7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9.7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该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88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该项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巩固脱贫和衔接乡村振兴宣传经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82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省、市区安排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调整至“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5.59万元,减少73.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6.1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移交赫山区财政局国资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人次148人次,主要是省级实地考核巩固脱贫攻坚与衔接乡村振兴、省委巡视组调研乡村振兴工作、省乡村振兴局示范创建调研、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上海天域公司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7 万元,增长降低7.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会经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00万元,用于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支培训费30.07万元,其中21.65万元用于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人数41人,内容为产业发展型、乡村建设型和乡村治理型三大类人才培训;其中8.42万元用于干部培训,人数52人,内容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学习交流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8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16%。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雨露计划补助及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易地搬迁扶持项目、新型农业主体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公益岗位及稳岗就业补助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管理费等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169万元,用于支持12个乡镇(街道),105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路硬化里程20余公里,沟渠清淤硬化30余公里,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项目支出3436万元,用于支持12个乡镇(街道),86个村的产业项目发展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沟渠清淤硬化14.8公里,山塘清淤护坡30座,提高了当地蓄水灌溉效能,增加灌溉面积1万余亩,受益农户3万余人,人均增收3000元;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支出115.1万元,通过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实施贴息补助政策,有效的增强了脱贫户、监测户的产业发展动力和减少了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成本,提高了收入;雨露计划补助及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支出378.9万元,2022年共计发放春季、秋季“雨露计划”2184人次,共补助资金355.9万元,2022年赫山区致富带头人培训41人,培训费用23万元,通过“雨露计划”,提升了脱贫家庭子女就业能力,减少因学致贫的风险,通过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易地搬迁扶持资金支出3万元,用于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两个集中安置点的社区化管理;新型农业主体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支出78万元,用于支持1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公益岗位及稳岗就业补助项目支出91万元,对公益性岗位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对安排脱贫户、监测户5人以上帮扶车间按照脱贫户、监测户人数给予帮扶车间稳岗就业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730万元,用于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美丽乡村”“精品乡村”,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项目管理费支出58万元,用于确保衔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造价,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94万元,执行数为8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加强风险预警,充分发挥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平台预警作用,妥善处理风险数据3170条和政策未落实数据94条。出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区、镇、村三级联动,动态管理监测对象,2022年按程序和标准新纳入监测对象390户1049人,做到“应纳尽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金额2169万元,涉及项目327个,完工率100%,已全部完成报账;产业发展资金3436万元,带动2000余户农户增收。小额信贷健康管理,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2022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6380.7万元,贴息115.1万元,整体实现“零逾期”;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2184人次,355.9万元;致富带头人培训41人,培训费23万元;全区易地扶贫搬迁285户,864人,其中分散安置237户,719人、集中安置48户145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二是推进乡村振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意识薄弱;二是项目实施未充分考虑群众意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搞高绩效意识 ,真正做到事业有目标、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言评价;二是项目实施需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出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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