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信息来源:应急局 作者:应急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71370 发布机构: 赫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10-28 19:4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一、监督方式

(一)执法监督部门:赫山区应急管理局  

(二)监督电话:0737-2668072  

二、救济渠道

1、行政相对人在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公开听证。

2、行政相对人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赫山区人民政府或者向益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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