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449311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文广新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31 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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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文旅广体系统预防
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2020年全区文旅广体系统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年全区文旅广体系统预防未成年人
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相关要求和全市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桃江8.16学生落水事件教训,结合我区文旅广体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排查全区文旅广体行业涉水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整改涉水项目的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文旅广体系统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丁净、局长金辉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军,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朝军,总工程师侯菊香,二级主任科员方钦铭任副组长,旅游股、广电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生产专干郭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各景区(点)涉水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景区(点)涉水区域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人,暑期要安排专人开展巡察并做好巡察记录,对深水危险区域、垂钓场所增设安全警示牌;督促指导开展景区(点)夏季防溺水应急演练。督促各旅行社加强对组团旅行游客行程管理,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
(二)全面开展全市游泳经营场所(含星级酒店宾馆内设游泳场馆)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游泳经营场所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格按要求配备救生员和相关设备设施。对各游泳经营场所和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及救助工作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摸排。
(三)切实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技能培训。利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类青少年体校、相关行业协会等资源,组织游泳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支持各游泳经营场所开展未成年人游泳技能培训等公益活动。
(四)积极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赫山文旅云”智能平台、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进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开设《防溺水安全教育专栏》,在早、中、晚“村村响”播出时段宣传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全区文旅广体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二)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对辖区内的景区(点)涉水区域、游泳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和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报送信息,加强沟通。根据市文旅广体局周报告制度要求,请旅游股、广电股、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每周四下班前报告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如有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联系人:郭强 电话:13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