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464245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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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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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养殖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养殖业生产的指导服务,承担养殖业生产技术技能培训。
(三)参与拟订畜牧业、渔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重大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
(四)承担养殖业技术研究攻关,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培育、开发利用和推广;指导畜禽水产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及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五)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动物血吸虫病、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治和动物疫病检测。
(六)负责资质范围内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工作。
(七)参与畜禽屠宰管理、动物疫病处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及生产秩序和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
(八)承担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有关行政职能。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单位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畜牧业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股。二级机构有:益阳市鱼类良种繁育场、益阳市畜禽良种繁育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益阳市鱼类良种繁育场、益阳市畜禽良种繁育场。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40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36.87万元,总计9639.07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9717.5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5315.39万元,下降54.69%,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了项目资金。
2020年度支出6171.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62.98万元,总计9639.07万元。与2019年支出(6384.88万元)相比,减少了213.0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4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9.88万元,占96.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0.07%;其他收入159.32万元,占3.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61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31万元,占31.28%;项目支出4241.57万元,占68.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42.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拨款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2019年(9461.32万元)减少5218.44万元,下降55.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18.53万元,较2019年(6130.59万元)减少112.06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2%。与2019年度(6080.8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36万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56万元,占2.16%;卫生健康(类)支出106.98万元,占1.78%;节能环保(类)支出200万元,占3.33%;农林水(类)支出5480.53万元,占91.24%;住房保障(类)支出89.45万元,占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5.92万元,支出决算为6006.53万元,用上年的结余支付上年安排的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32.6%。其中:
1.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185.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125.91万元。
2.农林水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54.12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3.农林水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19.78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4.农林水支出病虫害控制: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926.41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5.农林水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20万元为项目资金还未进行拨付,要等验收合格后才进行拨付。
6.农林水支出执法监管: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了123万元。
7.农林水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03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2294.03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8.农林水支出农业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97.2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9.农林水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74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599.74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10.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10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89.45万元,支出决算为89.45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7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13.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200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项目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9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98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4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6.抚恤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个9.43万元为上年度未支付结余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6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35万元,减少8.9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56.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争资立项新增了项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7万元,占7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20.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万元,政府性基金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7%,比上年减少94.92%。本年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9%,比上年减少7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1.82万元)减少42.79万元,降低15.1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培训费为10.47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年末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上级规定有政策的津贴补贴均发放到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4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4.49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均已公开。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在养殖生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情防控、渔业资源保护、禁捕退捕、立项争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营性资产不动产证办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统计核算联管方面都顺利的完成了,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估中被评为1类单位。
整体评价评分为95分,项目评分10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下达禁捕退捕工作经费预备费15万元、市级禁渔退捕工作经费30万元;2020年禁捕退捕配套资金150万元;2019年中央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资金263万元,合计458万元。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19〕86号)中第四条补偿安排中一次性补助和过渡期补助的相关规定及《赫山区禁捕经费实施方案》要求,主要用于禁捕退捕工作经费265.76万元、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192.24万元;各项费用合计45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赫山区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添置渔政执法装备与维修保养,各乡镇街道、各禁捕退捕相关部门工作经费,完善了退捕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渔区社会稳定。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项目资金总额。资金用于每天安排执法力量、执法船艇、执法车维护保养、在益阳资江河段黄颡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巡查、拆除违法养殖设施和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宣传禁捕政策等执法经费、各乡镇街道、相关业务部门工作经费265.76万元;用于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贴192.24万元。
4.项目资金管理
经费报销由区禁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遵循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审核确定后,由财政部门审核报账,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建设单位。
5.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认真核实享受过渡期生活补贴渔民身份,认真组织开展渔政执法行动,在资江、志溪河、兰溪哑河、新河、镜明河及东湖、鹿角湖、北坪湖水域及其他各类天然水域打击电、毒、炸鱼及利用网箱、迷魂阵、矮围等各种违规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每天安排执法力量通过执法船艇、执法车在益阳资江河禁捕水域内进行巡查。2020年共执法巡逻8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000余次,保障了资江与志溪河重点禁渔水域与天然水域全年未重大违法捕捞事件发生;
6.项目实施成效
维护了全区禁捕水域禁捕秩序,保障了退捕渔民各项权益,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赫山区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添置渔政执法装备与维修保养,各乡镇街道、各禁捕退捕相关部门工作经费,完善了退捕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渔区社会稳定。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项目资金管理。经费报销由区禁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遵循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审核确定后,由财政部门审核报账,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建设单位。
3.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认真核实享受过渡期生活补贴渔民身份,认真组织开展渔政执法行动,在资江、志溪河、兰溪哑河、新河、镜明河及东湖、鹿角湖、北坪湖水域及其他各类天然水域打击电、毒、炸鱼及利用网箱、迷魂阵、矮围等各种违规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每天安排执法力量通过执法船艇、执法车在益阳资江河禁捕水域内进行巡查。2020年共执法巡逻8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000余次,保障了资江与志溪河重点禁渔水域与天然水域全年未重大违法捕捞事件发生;
4.项目实施成效
维护了全区禁捕水域禁捕秩序,保障了退捕渔民各项权益,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项目自评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主要内容包括:为畜牧水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负责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畜牧水产业资源保护、执法监督、质量监督、许可管理、项目管理。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单位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畜牧业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股。二级机构有:益阳市鱼类良种繁育场、益阳市畜禽良种繁育场。共有干职工165人,参公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07人,差额事业编制人员18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22人。
(三)部门预算总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02.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239.89万元,其他收入15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万元。预算总支出61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31万元、项目支出4241.57万元。
1.基本支出部分
2020年基本支出1930.3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2020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局联合下发的《益阳市赫山区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4号)、区财政局下发的《益阳市赫山区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3号)、《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益赫财预〔2015〕17号)等文件精神,并先后出台了本单位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管理办法,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没有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2.专项支出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专项支出4198.27万元。主要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4.1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9.78万元;病虫害控制926.41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294.02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97.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99.74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7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4.49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下达禁捕退捕工作经费预备费15万元、市级禁渔退捕工作经费30万元;2020年禁捕退捕配套资金150万元;2019年中央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资金263万元,合计458万元。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19〕86号)中第四条补偿安排中一次性补助和过渡期补助的相关规定及《赫山区禁捕经费实施方案》要求,主要用于禁捕退捕工作经费265.76万元、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192.24万元;各项费用合计45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赫山区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添置渔政执法装备与维修保养,各乡镇街道、各禁捕退捕相关部门工作经费,完善了退捕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渔区社会稳定。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项目资金总额。资金用于每天安排执法力量、执法船艇、执法车维护保养、在益阳资江河段黄颡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巡查、拆除违法养殖设施和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宣传禁捕政策等执法经费、各乡镇街道、相关业务部门工作经费265.76万元;用于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补贴192.24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经费报销由区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遵循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审核确定后,由财政部门审核报账,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建设单位。
(五)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认真核实享受过渡期生活补贴渔民身份,认真组织开展渔政执法行动,在资江、志溪河、兰溪哑河、新河、镜明河及东湖、鹿角湖、北坪湖水域及其他各类天然水域打击电、毒、炸鱼及利用网箱、迷魂阵、矮围等各种违规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每天安排执法力量通过执法船艇、执法车在益阳资江河禁捕水域内进行巡查。2020年共执法巡逻8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000余次,保障了资江与志溪河重点禁渔水域与天然水域全年未重大违法捕捞事件发生;
(六)项目实施成效。维护了全区禁捕水域禁捕秩序,保障了退捕渔民各项权益,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部门整体评价情况
2020年上级规定有政策的津贴补贴均发放到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4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4.49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均已公开。
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在养殖生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情防控、渔业资源保护、禁捕退捕、立项争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营性资产不动产证办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统计核算联管方面都顺利的完成了,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估中被评为1类单位。
整体评价评分为95分,项目评分100分。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