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997848 发布机构: 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1-19 15:5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养殖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区养殖业生产的指导服务,承担养殖业生产技术技能培训。

3.参与拟订畜牧业、渔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重大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

4.承担养殖业技术研究攻关,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培育、开发利用和推广;指导畜禽水产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及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5.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动物血吸虫病、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治和动物疫病检测。

6.负责资质范围内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工作。

7.参与畜禽屠宰管理、动物疫病处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及生产秩序和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

8.承担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有关行政职能。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我中心内设股室6个,二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畜牧业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股,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鱼类良种繁育场、益阳市赫山区畜禽良种繁育场,二级机构及所有内设股室全部纳入2023年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1、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2、益阳市赫山区鱼类良种繁育场(二级机构)

3、益阳市赫山区畜禽良种繁育场(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生猪品改经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党建经费、动物检疫经费、禁渔经费、定点屠宰工作经费、放管服改革补助、动物防疫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07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04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14万元,上年结转1769.1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3.71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079.7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86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未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63万元,较去年减少49.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小型专项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994.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生猪品改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品改技术推广、生猪供精站建设等方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经费20万元,用于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保证离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等等;党建经费2万元;动物检疫经费10万元,用于全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有关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发放和管理,动物诊疗监管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监督管理,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禁渔经费3万元,用于春季禁渔期间打击违法捕捞等经费;定点屠宰工作经费10万元和放管服改革补助10万元,用于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整顿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的屠宰经营行为;动物防疫经费20万元,用于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监督处理、处罚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 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9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2万元,减少3.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了一部分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和去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去年相同。因公外外出(国内)考察学习费0万元,和去年相比减少了1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2.58 万元,拟召开二等会议,人数约200人次,主要包含业务工作会议、老干重阳节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车辆合计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区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2023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7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78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9.78万元。

2023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85万元,其中:生猪品改经费支出10万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经费20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动物检疫经费10万元、禁渔经费3万元、定点屠宰工作经费10万元、放管服改革补助10万元、动物防疫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资金110万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损失补贴资金31万元,实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主要目标为了全区病死畜禽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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