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32326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农机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1 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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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农业机械化、农业工程设施发展战略的中长期指导性规划和政策,参与制定农机管理重大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参与制定有关农机生产与管理制度措施。参与拖拉机、农业工程机械及其它农业机械监督管理。
3.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咨询网络建设,并制定服务规划,负责为农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机械化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参与农机经营维修市场监管,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5.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有关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推广、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组织农机重大技术攻关、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6.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农业农机械化工作。
7.负责全区重大农机化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工程设施的专项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 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为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赫山区编制部门批准,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农机监理股、农机技术开发股、农机技术推广股6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总计3082.97万元,与2018年度收入总计1514.7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68.27万元,增加103.54%,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财政加大了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机化发展等多个项目的补贴资金拨入,年度收入增加。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总计2021.62万元,较2018年支出总计1712.26万元增加了369.36万元,增加21.57%,主要原因是农机补贴项目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大。
二、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收入合计3,08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0.57万元,占73.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万元,占3.05%。事业收入708.4万元,占22.9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较2018年增加了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888万和农机化发展资金163万,事业收入中包含了待付往来资金688万。
三、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支出合计2,0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56万元,占30.8%。项目支出1399.06万元,占69.2%。
四、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为2374.57万元,较2018财政拨款1496.02万元增加了878.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73%,主要原因是农机补贴项目资金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大。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为2018.63万元,与2018年政拨款支出1611.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4%,主要是农机补贴项目的多,项目支出增大,人员工资普调,住房公积金、社保基数调整,加大了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大。
五、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8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8.55万元,增长69.9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84.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1.83万元,增长37.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1万元,占4.14%;卫生健康(类)支出36.28万元,占1.83%;农林水(类)支出1842.83万元,占92.85%;住房保障(类)支出23.21万元,占1.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4.63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化发展资金,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均未纳入年初预算,致使年初预算支出减少。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4.63万元,基本支出为61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项目支出为1365.06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是因为上级拨入重点项目资金未进入年初预算。
按经济分类: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工资福利决算支出471.36万元,年初预算为442.86万元,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8.5万元,增加6.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支出增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支出59.38万元,年初预算为10.20万元,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9.18万元,增加480%,主要原因是2019年死亡职工三人,一次性抚恤金额增大;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支出88.84万元,年初预算为43.62万元,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45.22万元,增加74%,主要原因是由于上级补助项目的增加和农机办证收费项目取消,导致办证专用材料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多,办公耗材维护费成本加大;其他资本性支出本年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的55.3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务接待费决算6.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与上年相比减少0.66万元,减少9.7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同。
3. 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接待人次4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9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05%。比上年同期减少38.96%,本年支出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8%。比上年同期减少79.88%,年末结转和结余60万元。
九、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益赫财绩[2020]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评价。单位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资料、严格审批程序,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对照《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本着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单位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自评分94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7月26日在赫山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2019年省级农机化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分为98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7月27日在赫山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全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以合作社为载体,以水稻生产中的机械化耕作、机械化栽种、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获、机械化转运、机械化烘干和秸秆综合利用等7环节全程机械化为技术路线,建设好3个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区。
2019年培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2家,总数达55家,培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总数达14家,加强了全区现代农机合作社进行后续规范发展管理。农机产销实现产值2.5亿元以上。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万元,受理补贴申请307份,补贴机具322台,受益农户217户,发放补贴资金488.40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时,透明的通过省惠农惠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农户手中。农机化发展资金163万元,用于水稻机插秧示范面积5万亩,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示范,田间机耕道1000米,建设现代社和2个示范社,竟宁竹业开发履带机动式竹材双向拖拽系统,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7月27日在赫山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3.0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咨询费、税费及附加费用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开支会议费2.31万元,共参会497人次,主要会议内容为:基层农机推广培训、农机补贴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新技术培训及农机合作社建设及“三减量”会议;开支培训费1.77万元,用于开展基层农机推广、农机技术培训,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等,共 300人次,内容为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及农机户新机具机械化作业能力和操作水平培训,为推进我区农机化服务工作,促进全区粮食生产增产增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