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467525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农机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2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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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农业机械化、农业工程设施发展战略的中长期指导性规划和政策,参与制定农机管理重大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制定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参与拖拉机、农业工程机械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咨询网络建设,并制定服务规划,负责为农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机械化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负责农机维修经营市场监管,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五)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有关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推广、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组织农机重大技术攻关,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六)负责乡镇(街道)农业机械化工作指导。
(七)负责全区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农业机械工程设施的专项资金,管理所属单位的事业费、基建投资和其它专项资金。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农机监理股、农机技术开发股、农机技术推广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415.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657.31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减少264.08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财政减少了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拨入,年度收入减少。
支出总计3415.2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988.92万元,较2019年支出减少了404.75万元,下降20.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机项目减少,相关支出减少;2020年9月区农机事务中心12名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7.08万元,占84.59%;其他收入270.9万元,占15.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8万元,占25.81%;项目支出1800.09万元,占74.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2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0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37.74万元,较2019年减少887.49万元,下降37.38%,主要原因是:农机补贴资金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总计2224.82万元,较2019年减少887.49万元,下降37.38%。主要原因是:农机补贴项目(中央农业适度规模补贴资金)减少,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4.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1%。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0万元,减少28.23%,主要原因是中央农业适度规模补贴项目资金减少,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4.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2万元,占4.21%;卫生健康(类)支出34.82万元,占2.44%;农林水(类)支出1306.47万元,占91.72%;住房保障(类)支出23.26万元,占1.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1.72万元,支出决算为59.9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2万元;死亡抚恤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名退休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调整预算增加了28.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3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4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363.46万元,支出决算487.9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1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万元,决算支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增加和因机构改革,二级机构整建制划入23名差额人员入农机事务中心机关,另外受疫情影响,各项开支增大,调整预算增加了873.01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8万元,减少45.9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9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农机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农机购置补贴验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个、接待人次3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60万元,本年支出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7%。比上年增加76.47%,项目支出60万元,比上年增加76.4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89万元。增长39.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门履职尽责任务增加,办公费用增大;原二级机构差额人员23人全部合并入机关,人员增加;物价上涨,水、电、物业管理费、办公耗材维护相应成本增大。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开支会议费1.82万元,用于召开农机工作会议,人数361人,内容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农机报废补贴工作会议、合作社建设、果菜茶土宜机化改造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1.23万元,用于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培训,人数252人,内容为基层农机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使用,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切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把绩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区农机事务中心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在单位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规范,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资料、严格审批程序,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平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方案,详细自查,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2020年我单位根据益赫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对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全面评价,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各项目标基本达到了相应时期的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们对本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的评价,自评分为:96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年5月20日在赫山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单位仍以全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以合作社为载体,以新机具新技术来推广机械化栽种、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获、机械化转运。2020年全区农机装备拥有量达13.7万台套,93.1万千瓦。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87%,水稻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达66.5%,水稻烘干机械化水平达68%。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快速补齐。全年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补贴机具822台,完成2020年农机购置及累加补贴资金的补贴发放,农机购机补贴到位资金670万元,补贴资金均通过湖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5万元,培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争取奖补资金60万元,培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培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家,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设了3个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果菜茶土宜机械化改造试点到位资金200万元,推广机插技术,建设5000亩连片机插示范片1个,建设1000亩机插连片示范片5个;机械化同步深施肥作业补贴到位资金100万,培育了3个侧深施肥和3个“飞防减药“示范点,重点推广了秸秆切碎还田和秸秆打捆离田机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到位资金30万元,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5期,机具现场展示、演示5次,培训学员200多人,农机教育培训效能明显增强。农机项目均已验收合格,项目的实施,使农机科技推广力度进一步强化,畜禽粪污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械化推广应用加强,农机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产销实现产值增长。2020年度农机化发展资金项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资金项目均已验收合格,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
提取的修购基金。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是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农机监理股、农机技术开发股、农机技术推广股6个股室,无二级机构。2020年底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在职员工人数44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7人,差额拨款人员17人,自收自支人员4人,退休干职工51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2020年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收入合计1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万元,其他收入271万元。年初预算7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年初上级项目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支出合计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48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费30万元、救济补助等2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基本支出占本年总支出26%,项目支出1800万元,较2019年增加401万,占本年总支出63%,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款为不定期支付,农机购置补贴和中央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有部分资金在2020年支付,致使项目支出加大,总支出增多。
(二)年初资金结余1657万,年末结转结余989万,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未结束,项目待付资金在2020年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支出总计2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42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516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农业补助项目的减少导致各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4万元用于基本支出606万元;(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536万元,公用经费70万元)项目支出818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3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06万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万元,行政医疗35万元,住房公积金23万元,工资福利费等支出418万元,农林水公用经费70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差额人员合并入机关,致使人员经费增大;扶贫点和社区受疫情影响,各项支出增大,资金缺口大,农机事务中心加大了扶贫点和社区的帮扶资金的投入。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818万元。
2020年财政拨付项目资金881.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财政拨款20万元(2020农指0016)用于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2020年,共推广先进适用新机具600台套,特别是机械化栽种、烘干、农机“三减量”新技术(深施减肥、飞防减药、转化减污)等薄弱环节。农机事务中心还举办多期农机新技术培训班,培育了200名农机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建设了1个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基地。该项目资金支出20万元,项目已完成。
2.财政拨款60万元(2020农指0170)用于2020年农机化发展。要求培建现代化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个;建设农机合作社1个。我中心按照上级合作社建设奖补要求,在合作社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分别转账支付益阳市赫山区庆伟农机专业合作社30万;益阳市赫山区运春农机专业合作社30万,款项已支付到位,项目已完成。
3.财政拨款300万元(2020农指0169)用于2020年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补贴,其中200万用于完成1600亩以上田土相对连片改造,其中每宗土地应在200亩以上,适宜果菜茶土宜机械化作业;100万用于对4万亩水田土机械化同步深施肥作业补贴。我中心组织完成了7个乡镇的11个经营主体的1830亩果菜茶种植田土进行宜机化改造,修建主干机耕道12.35千米,支干机耕道26.19千米;修建主干沟渠16.03千米,支干沟渠69.62千米;安装涵洞1198米;新改造和优化果菜茶园田土面积242.49亩。共投入建设资金423.9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00万元,受益主体自筹223.97万元,宜机化改造项目已验收,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00万元已到位,果菜茶土宜机化改造项目已完成。水田土机械化同步深施肥试点项目已在实施中,待2021年年底项目验收后,项目资金支付。
4.财政下达670万元(2020农指0006)用于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其中包含实际拨款501.103万元及2019年前累计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8.897万元。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应分五批次进行结算,我中心于2020年底前对农机购置补贴进行了三批次打卡支付629.852万,2020年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应分两批次进行结算,根据所需的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缺口实际情况,省财政提前下达了我区的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及累加补贴资金84.96万元,农机事务中心于2021年2月支付剩余所需的849.206万元,至此2020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该项目已完成。
5.2020年财政年初小型专项预算71万元,其中:党建经费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放管服改革费用40万元,农机安全生产10万元。此笔费用已分别用于党建开支,农机项目推广实施工作开支及农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治理及放管服改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年初结转政府性基金6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支出为零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年初结转农机化合作社建设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0万元,决算支出20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下降。所有农机工作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农业项目专项资金支出上,专款专用,按工作实施计划情况进行资金拨付。落实省、市、区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2020年,全区农机装备拥有量达13.7万台套,93.1万千瓦。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87%,水稻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达66.5%,水稻烘干机械化水平达68%。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快速补齐。全年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补贴机具822台,完成2020年农机购置及累加补贴资金的补贴发放,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5万元,培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争取奖补资金60万元,培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争取奖补资金100万元,培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家。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设了3个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推广机插技术,建设5000亩连片机插示范片1个,建设1000亩机插连片示范片5个;培育了3个侧深施肥和3个“飞防减药“示范点,重点推广了秸秆切碎还田和秸秆打捆离田机械;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5期,机具现场展示、演示5次,培训学员200多人。
1.绩效目标方面:在编制2020年的补贴项目计划时,编制项目效益计划,确定各项目的绩效目标。
2.绩效跟踪方面: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绩效管理工作,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各项目负责人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在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同时确保计划的绩效目标实现,在生态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预期。
3.资产管理:2020年新增资产1.8万元。单位严格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三公经费控制: 2020年三公经费3.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国内公务接待费3.27万元。零增长,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中心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每一笔业务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5.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单位在赫山政府网站上进行了2021年预算公开,2019年决算公开。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020年,我中心更新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7.绩效评价方面:积极落实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督促绩效问题的整改。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们及时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申报和实施中,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6分,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时,受项目申报等原因影响在年初预算时未把有些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使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与年终实际项目支出数存在差异。预算执行中,2020年由于机构改革,我中心二级单位合并入机关,受差额人员增加、管理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单位需要调整预算。影响全年预算的完成预算执行。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单位进行年初预算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全面的编制各项费用所需的预算支出,把单位重点绩效项目预算支出编制入年初预算,提高单位预算执行率,以提高执行效率。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级巡查,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项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人员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结果可能并不完整。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算 |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预算 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
支付 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
结转 结余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1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完成 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质量 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
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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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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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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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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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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