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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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65210 发布机构: 赫山区经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5-17 09:5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中央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站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为区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并指导实施。
2、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常性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3、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股权管理。
4、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指导乡村治理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评价,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组织开展审计监督,监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监测。
5、指导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及运行情况监测。
6、依法规范农村资源要素管理。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7、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
8、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经工作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财会队伍培训工作。
9、指导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区村级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公开,实施城中村账务代理。
10、参与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农村财务审计监督股(加挂“赫山区村(社区)委托代理中心”牌子)
3、惠农减负监督管理股
4、政策与改革股(加挂“益阳市赫山区农村土地仲裁中心”牌子)
5、农民合作经济建设指导股
(三)在编情况
2022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全部为在编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收入1915.20万元,其中一般拨款预算收入1598.36万元、其他收入316.84万元。
2022年支出191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44万元,项目支出1402.7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512.4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71.54万元。主要包括:按照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150.52万元、津贴补贴13.77万元、奖金12.30万元、伙食补助费19.27万元、绩效工资47.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8.77万元、职业年金6.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34万元、住房公积金53.62万元、医疗费2.5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6万元、印刷费23.40万元、水电费1.08万元、维修费10.06万元、租赁费0.84万元、会议费1.88万元、培训费14.27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劳务费11.63万元、委托业务费15.92万元、工会经费13.74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万元。其中:抚恤金2.62万元、生活补助2.67万元、奖励金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4万元。
4、资本性支出3.3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项目支出1402.76万元。其中:
1、农业生产发展294.50万元。其中: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0.00万元、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资金90.00万元、2022年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120.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奖补资金14.50万元。
2、农村合作经济750.77万元。其中: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552.00万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农田谋士100.00万元、2021年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 98.76万元(98万对企业补助、0.7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38.90万元。其中:村级财务软件与村(社区)账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经费支出55.90万元、农村合作社补贴资金83.00万元。
4、其他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其中:土地数字化改革宣传培训前期工作经费预备费3.00万元。
5、其他支出215.59万元。其中:对企业补助152.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委托业务费30.96万元、维修费2.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且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及财务管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理,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1、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要求,我站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已完成,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等区政府、区财政统一安排。
2、“三公经费”控制: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0万元,实际完成3.50万元,完成预算的58.33%,其中,公务接待费3.50万元。未完成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2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出(境)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3、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完善。2022年1月,区级出台了《赫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赫山区关于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赫山区关于加快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进场交易的品种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和经营性资产,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的出租及合作共建等12大类,同时创造性地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即区级交易中心、乡镇级交易服务站、村级交易服务室。5月18日,我站组织召开了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动员大会,并对乡镇和试点村进行专项业务培训。11月8日召开全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招商大会,涉及土地数字化改革试点村41个,释放13万亩土地经营权挂网交易。目前全区土地经营权面积有14.97万亩,成交361笔,面积12.36万亩,成交金额超1.77亿元。
(2)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和土地流转工作扎实推进。赫山区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于2021年10月在泉交河镇5个村先行试点,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共计4685份,农户流转合同签订率99.45%,流转总面积23802.175亩,占五村耕地总面积的99.45%;累计签订租赁合同58份,租赁土地23120.045亩,土地流转率达97.13%。吸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25家,承租面积达100亩以上种粮大户达39户;5个村土地租赁产生溢价收入145.59万元,溢价收入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43.66万元,农户分红101.93万元。今年5月,赫山区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赫山区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我区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工作目标为:以村为单位实施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三年内,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全区38个改革试点村完成项目区划分,,全面完成项目挂网,挂牌交易面积12.36万亩。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今年3月,我区组织村级已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数据信息全面完善上报,完善“互联网+监督”平台信息导入。截至目前,已完成10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特别法人变更登记工作。
(4)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经管站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今年以来,多次召开赫山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座谈会,出台了《赫山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赫山区2022年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赫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建200万元以下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赫山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赫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益阳市赫山区2022年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清单》、《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村、示范村、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责任清单》等文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的长效体制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全区16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都在5万元以上,全面消除了“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其中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有107个村,10-50万元的有55个,50万元以上的有7个。
(5)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赫山区于2021年11月25日获批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赫山区经管站多次到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工作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2022年赫山区社会化服务面积为6万亩,专项项目资金552万元。项目资金已于今年9月份发放到赫山区财政账户。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项目已全面进行了验收,项目资金已下拨。我区成功申报了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心,专项资金100万元已下拨到湖南农田谋士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6)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慎稳推进。规范档案管理。我区下发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档案管理一户一档目录资料,要求乡镇(街道)专门设立档案柜专柜存档。全区统一使用规范的封面及目录。按照《湖南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要求,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资料管理。规范挂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挂牌制度,促进农村村民建住宅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施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公示制度的通知》内容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准确、版面清晰、设置规范。落实卫星监测图斑核实整改。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农民乱占耕地建住宅疑似线索图斑,我站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了实地核查与督促整改。目前已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审批。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建房的原则,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进行审批。严格全程监管,落实村民建房“五有四到场”要求。2022年以来全区各乡镇共计审批农村宅基地353宗,面积50626平方米。
(7)财务管理方面逐渐规范。统一账户管理,所代理村(社区)的全部支出未使用现金,交易一律开银行转账支票,单笔金额超过两万元的支出,由我代理中心通过银行批量代发,单笔超过20万元的要求各单位填写大额备案表;严格控制备用金和借款的使用;村(社区)的集体资产严格把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专款专用,无冒领和重复报账问题;与省村财软件运维团队对村财软件日常运行维护、技术培训、答疑、上门指导等工作,及时访问要查看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监管子系统”,查看、督办、审核触发的督办信息,做好“三资”台账管理和“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8)村(社区)账务分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对照《关于稳步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41号)文件精神,我站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落细。制定了《益阳市赫山区关于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赫山区村社分账工作流程》和《赫山区村社分账操作细则》相关制度性文件,完善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财务制度》。前期,村(社区)账务分设工作在15个城中村、岳家桥镇12个村和泉交河镇菱角岔村开展试点。目前,全区106个村(社区)村社账务分设工作已全面完成。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不够到位,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明细,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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