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城管执法局 作者:区城管执法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675455 发布机构: 赫山区城管办 发文日期: 2022-11-0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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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不含城区供水、供气)监管、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店招牌、侵占城市道路、城市公共空间等市容秩序的管理。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承担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六)负责中心城区村(居)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区级规划控制区、乡镇规划控制区的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参与联合巡查管理,参与全区查违控违拆违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区禁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城区焚烧垃圾、秸杆、落叶、沥青塑料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渣土扬尘污染管理。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城区路面与广场排渍排涝、城市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

(十)负责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后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中心城区路灯电费的管理。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区级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十四)协助乡镇开展镇区秩序整治、空间治理、供水供气监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渣土管理。

(十六)负责在区级管辖范围内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

2.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

3.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流动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

4.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

5.水利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

(十七)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局机关内设股室4个:

综合办公室、督查考核股、法制股、城市管理股

2.局下辖5个大队、1个服务中心

城区城管执法大队、规划执法大队、应急大队、龙岭城管执法大队、渣土执法大队,赫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区级办公室2个,分别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查违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赫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7527.56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7406.45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21.1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投入。

2021年支出8283.32万元,结转和结余363.39万元,总计8646.70万元,与2020度(支出7404.3万元)相比,增加879.01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52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1.22万元,占62.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796.34万元,占37.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28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17万元,占29.06%;项目支出5876.15万元,占70.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31.22万元,年结转和结余722.67万元,总计5453.89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41.61万元)相比,增加512.28万元,增长10.36%,主要是因为增加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投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53.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总计5453.89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41.61万元)相比,增加512.28万元,增长10.36%,主要是因为增加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9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3%。与2020年度支出(3966.5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3.91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城乡社区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9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54万元,占4.86%;卫生健康(类)支出0.21万元,占0.01%;节能环保(类)支出50万元,占1.19%;城乡社区(类)支出3795.72万元,占90.58%;住房保障(类)支出137.01万元,占3.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3.59万元,支出决算为419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8%。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06财政事务(款)99其他财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单位医疗转入。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9.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79.15万元转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核算。

4.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4自然生态保护(款)02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50.00万元。

5.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18.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267.45万元

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80万元

7.212城乡社区支出(类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2229.88万元。

8.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类)02住房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1.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单位医疗转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9.51万元、津贴补贴23.64万元、奖金269.19万元、伙食补助费53.84万元、绩效工资248.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万元、住房公积金137.01万元、医疗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78万元、离休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退休费0.24万元、抚恤金0元(本年无发生额)、生活补助0.9万元、医疗费补助0.15万元、奖励金10.5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公用经费4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主要包括办公费26.02万元、印刷费7.25万元、咨询费0万元(本年无发生额)、手续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水费1.66万元、电费8.28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取暖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物业管理费0万元(本年无发生额)、差旅费4.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本年无发生额)、维修(护)费12.43万元、租赁费1.18万元、会议费0万元(本年无发生额)、培训费0万元(本年无发生额)、公务接待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专用材料费7.39万元、专用燃料费0.3万元、劳务费65.52万元、委托业务费102.4万元、工会经费113.69万元、福利费0万元(本年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本年无发生额)、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本年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无形资产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本年无发生额)、赠与0元(本年无发生额)。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万元,完成预算的41.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2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万元,完成预算的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7.76万元,减少27.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外,减少了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3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26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3.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支付以前年度“三微工程”项目的未付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0.53万元增加201.37万元,增长100.42%,主要原因是:查违控违劳务费与业务委托费支出167.92万元,工会经费支出33.45万元。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一般性支出费用。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和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46.69万元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很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  

3、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1.基础工作管理。我局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上级做出的批示和下发的预算批发非常的关心。在一些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做的有些欠缺,有待提高和完善。

2.绩效目标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发放到位,从无拖欠。

3.绩效评价管理。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收、支主要增加的收入支出为三微工程项目。

4.结果运用管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出色的完成了2021年绩效管理工作,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我局将一如既往,在新的一年里更上新台阶。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城市品质:1是严格管控市容秩序,2是理顺环卫管理模式,3是推进违法建设大管控;

2.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1是实施“三微”工程,2是推进垃圾分类,3是美化亮化城市,4是创建卫生镇;

3.整治城市顽疾,守护碧水蓝天:1是加强烟花禁放管控,2是开展餐饮油烟治理,3是实施渣土扬尘整治,4是推进黑臭水体管护;

4.深化服务意识,为民解忧办实事:1是推进脱贫攻坚,2是妥善处理民意诉求,3是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2021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局机关内设股室4个:综合办公室、督查考核股、法制股、城市管理股

2、局下辖5个大队赫山区规划执法大队、赫山区城管执法大队、赫山区应急大队、赫山区龙岭城管执法大队、渣土执法大队;1个独立核算管理中心:赫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区级办公室2个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查违办

(二)人员编制

区城管执法局现有人员178人(在职在编130人、退休人员8人、协管员40人)。

(三)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不含城区供水、供气)监管、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店招牌、侵占城市道路、城市公共空间等市容秩序的管理。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承担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6.负责中心城区村(居)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区级规划控制区、乡镇规划控制区的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参与联合巡查管理,参与全区查违控违拆违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7.负责全区禁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城区焚烧垃圾、秸杆、落叶、沥青塑料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渣土扬尘污染管理。

8.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城区路面与广场排渍排涝、城市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

10.负责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后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11.负责职责范围内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中心城区路灯电费的管理。

12.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13.负责区级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14.协助乡镇开展镇区秩序整治、空间治理、供水供气监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

15.负责职责范围内渣土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64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93.35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153.24万元。基本支出5135.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8.1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3153.24万元。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合计7,404.31万元,对比增加了1242.3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2019年度三微工程项目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投入

1.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1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收入进行支出,除了增加了部分2019年度三微工程项目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外,未特别增加其他项目的支出。

2.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结构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基本支出平稳,增加了三微工程项目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0.32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0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着厉行节约、严控开支、降低经费的原则比前年度减少了27%。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2.73万元,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主要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召开了全体干职工庆祝大会。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培训费开支为0元。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93.35万元,支出总计54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5.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9.51万元、津贴补贴23.63万元、奖金271.27万元、伙食补助费77.28万元、绩效工资24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9万元、住房公积金137.01万元、医疗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78万元、离休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退休费0.24万元、抚恤金0元(本年无发生额)、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补助0.1万元(本年无发生额)、奖励金10.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公用经费35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6%,主要包括办公费37.11万元、印刷费10.02万元、咨询费4.1万元、手续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水费1.73万元、电费8.28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取暖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4.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本年无发生额)、维修(护)费122.46万元、租赁费1.18万元、会议费2.73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专用材料费12.32万元、劳务费203.39万元、委托业务费1692万元、工会经费113.6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4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本年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无形资产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本年无发生额)、赠与0元(本年无发生额)。

5. 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53.24万元,支出总计278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58万元,项目支出2343.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没有专项资金项目收入和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区城管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很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  

3、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全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垃圾分类、违法建治理等重点任务,积极主动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赫山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

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城管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下发党史学习资料300余套、开展专题学习讨论4个,组织参观红色景点、观看红色电影、纪念建党100周年等系列活动,认真开展“认领微心愿”“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及关爱环卫工人、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全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蔚然成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坚持学习强国打卡积分,加强城管正面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等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城管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二是夯实思想根基,加强作风建设。党组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铁打不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支部坚持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推进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驰而不息改作风纠陋习,修订完善干职工请销假、绩效考核等11项规章制度,开展婚丧喜庆排查整治、“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等专项行动,组织“强化责任担当 提升履职能力”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纠正整治各类问题30余个,5名干职工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在系统内形成强烈震慑。

三是注重法治建设,加强执法管理。完善权责清单评选优秀卷宗,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组织普法考试,全面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示各类执法信息22项权责清单44项加强与市区两级和有关单位的内部协作配合,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逐步扩展至城市管理领域各个事项。

推进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市容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市容秩序常态管理。加强对商户的宣传引导,落实“门前三包”“路(巷)长制”等责任制度,采取“5+2”“白+黑”等工作方式,强化分片包干、集中整治等措施,突出对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一江三路”等重点区域,以及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治理,在朝阳市场周边、志溪河市场等重点部位开展整治行动30余次,规范处理店外经营及门前堆物1300余处,登记保存经营物品265件。并针对流动摊点疏导整治难的问题,坚持因势利导、堵疏结合,科学设置临时疏导点6处,有效遏制了流动经营现象的发生。

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标国卫复审、创文迎检标准,开展广告招牌、“牛皮癣”、交通顽瘴痼疾、开犬类管理等各类集中整治行动110余次,依法强制拆除破损及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1260余处、9300余平方米,清除“牛皮癣”5万余张、采集号码550余个,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现象1000余次,巡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2000余次整顿环卫未悬挂车牌35台次,规范夜市秩序1500余次,印发张贴《益阳市中心城区犬证办理流程》3000余份,启动网上养犬登记服务,配合定点诊疗医院核发智能犬牌2890块,处理有关犬类扰民热线162条。

加强保洁精细管理环境卫生质量实现新跨越

一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加大环卫硬件设施建设,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5座,维护维修站厕、公厕16座,采购各类工作车辆、设备71台。严格督促市场化保洁公司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六净”“六无”标准,深入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城市家具”大清洗、市容环境大清理等活动,全年清运垃圾17万余吨,辖区53条主次干道、327条背街小巷、552个居民庭院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空坪穴地全覆盖等保洁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有新突破,城区68个公厕,361个蹲位保洁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圆满完成全市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市领导视察等特殊节点环境卫生保障活动20余次。

二是推进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教、人才培养、设施投入、考核评估等工作。在城区共设置宣传栏、垃圾分类投放指引220余处,举办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60多场次,发放宣传册11万多册,培训垃圾分类宣讲师72名、督导员622名、志愿者4279名,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亭及配套设施269座,三分类垃圾容器540多组,两分类垃圾容器4000组,督导桃花仑、金银山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点,并通过省级验收。

 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城乡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治理违法建设。巩固提升“铁锤行动”成效,扎实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违法搭建与违规种菜整治,坚持日常巡查、网格化管理、季度考核等机制,并全程跟踪、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开展拆违行动36次,出动执法人员3200人次,执法车辆210台次,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31333.1平方米,清除抢栽抢种苗木5.8亩、4000余棵,进一步优化了城乡建设秩序。

二是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组织实施 “三微”工程, 投入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施项目60个,有效改善城区基础设施落后、破损的现状。同时,对316条背街小巷、300余个无管理主体小区绿化施行市场化管理养护。启动市政设施普查,普查道路199条107.6公里、桥梁9座、排水管线186条158.05公里、环卫设施49座、路灯照明45.07公里、园林绿化155处599.98公顷。

三是推进乡村振兴。盘活岭湖村集体资产,筹集资金138万,帮扶资金5.48万,化解村级债务170万,硬化公路3500米、安装路灯80盏、危桥拆除重建两座、新建公路500米、建设抗旱线1000米,慰问困难群众22户、临时求助70人,岭湖村脱贫户、边缘户无一例返贫致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两禁”管控。构建以办事处为主体、以社区为单位的禁放宣传、巡查机制,加强城区内小超市、日杂店、纸扎店等场所的日常监管,强化春节、中元节等节日以及资江风貌带、公墓集中地带等重点部位的管控,联合应急、公安、街道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收缴各类烟花鞭炮200余万响,及时劝导制止烟花鞭炮、焚烧垃圾、熏肉等行为260余次,“两禁”工作得到市局高度认可。

二是加强油烟污染防治。夜班加大巡查整治,对辖区内夜宵烧烤摊点、麻辣烫门店先后2次全面摸底,建立详细台账,核实辖区内夜宵烧烤摊点61个、麻辣烫门店14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22夜宵摊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00%、麻辣烫煤改气100%

三是加强渣土管理。狠抓源头治理,突出龙岭工业集中区轴心管理、以点辐射全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六不开工”“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施行“两点一线”湿化作业严把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关,严格落实车辆装载、冲洗、覆盖等标准要求办结建筑垃圾行政许可4件,办理渣土运输线路证56批次,处置渣土外运44.67万立方米,依法依规立案8件,指导新建防污设施12处、场内硬化便道96千米、覆盖裸露黄土350余万平方米、冲洗还洁污染路面360余万平方米、查处违规运输车辆26台次。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于细于微彰显为民新风采

 一是强化宣传报道。强化新闻报道激励措施,编辑《赫山城市管理工作简报》,加强与区融媒体中心的签约合作,大力宣传推介城市管理工作,在中国新闻网、《益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近100余篇、视频新闻10余篇。

二是妥善处理民意诉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积极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受理市长热线1557条,办结率100%(群众回访满意度95%),受理“智慧城管”案件17314条,办结率92%。办理建议提案12个,办结书记信箱、网上舆情、区长热线等交办事项,30余个。

三是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清理被积雪冰冻覆盖的背街小巷30余条、重点部位20余处,参与街道、园区、清扫行动近40余次,化解群众出行困难近1000次,排除广告招牌倒塌、垃圾中转站、公厕水管冻裂等险情40余处,清运清除积雪冻冰300余吨。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执行相关指标,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部门已作预算编制,但财政未在年初预算中下达而在年中追加,造成当年预算追加过大,部分预算资金年底才下达,当年根本不能及时使用。

2.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测算本单位年度收入、支出,提高预算科学性,在编制预算时结合上年决算及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据实编制,有效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大的偏差,提高预算控制水平。

2.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项目实施力度,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42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  (20分)

目标    

设定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

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

5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程

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

2分)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程

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

2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1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

1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

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程

30分)

资产

管理

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出

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

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果

20分)

履职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

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

5分)

 4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计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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