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324704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供销社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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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纵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横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赫山区供销社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社的方针、政策部署,针对本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为农、务农、姓农的综合服务体系。
2.研究和完善全区深化供销社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探索一条符合本区实际的综合改革路径,指导和监督社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合作,劳务合作等形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平台。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业务活动,抓好专业市场管理,探索新时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引导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4.负责管理全系统现有资产,确保资产收益最大化;协调有关部门维护供销合作组织和社有企业合法权益。
5.加快深化我区供销综合改革步伐,使供销社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善,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赫山区供销社关内设股室7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股、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和监事会办公室。机关定编26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3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部门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供销社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只有区社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处理系统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也包括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者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7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39.7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为42.00万元,其他收入94.3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5.78万元,减少22.19%,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预算减少124.46万元,二是人员异动减少11.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7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7.6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9.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支出较去年(611.90万元)减少135.78万元,减少22.19%。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78万元,与去年预算(345.57万元)相比,减少5.79万元,降幅1.6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异动,工资基数发生变化。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6.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3.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者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其中:用于解决系统遗留原企业退休行政干部比照行政退休发放津补贴7.51万元、系统维稳经费5万元、全区再生资源市场管理费用5.00万元、系统专项补助、解决系统改制、未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60.00万元、伤残人员伤残保证金3.52万元、党建经费2.00万元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2万元,降幅7.30%,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减少,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为10.05万元,全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00万元)相比,减少0.50万元,下降4.5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10.50万元,比去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预算会议费2.00万元,主要为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会议开支;无培训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部门车辆合计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区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区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9万元,项目支出83.0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78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格(具体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纵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横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