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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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995131 发布机构: 赫山区供销社 发文日期: 2023-09-15 10:3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2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社的方针、政策部署,针对本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为农、务农、姓农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研究和完善全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探索一条符合本区实际的综合改革路径,指导和监督社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合作,劳务合作等形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平台。

(三)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业务活动,抓好专业市场管理,探索新时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引导和带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系统现有资产,确保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协调有关部门维护供销合作组织和社有企业合法权益

(五)加快深化我区供销综合改革步伐,使供销社成为与农民连接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单位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股、监事会办公室和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30.21万元,与2021年度收入582.07万元相比,收入减少51.86万元,减少8.9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委托业务费减少。

2022年度支出总额530.21万元,与2021年支出582.07万元相比,支出减少5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委托业务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2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21万元,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0.21万元,2021年的582.07万元相比,减少51.86万元,降低8.9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委托业务费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30.21万元,与2021年的582.07万元相比,减少51.86万元,降低8.9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委托业务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86万元,减少8.91%,主要原因是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8.63万元,其中主要是委托业务费减少85.09万元;维修(护)费减少8.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16万元等。

2、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38万元,其中主要是津补贴减少12.35万元;奖金(基础绩效奖)增加23.61万元;伙食补助费增加7.01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55万元,其中主要是抚恤费增加24.21万元;离退休费减少10.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9万元;生活补助减少7.61万元等。

4、资本性支出增加4.86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21万元,占51.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37万元,占16.67%;卫生健康支出17.56万元,占3.3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1.93万元,占24.88%;住房保障(类)支出20.15万元,占3.8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7%。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决算数略大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2 4个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抚恤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 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并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时进行了分拆。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并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时进行了分拆。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并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时进行了分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 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补交住房公积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年初并入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的“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进行了分开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0%,比上年减少73.77万元,降低42.14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系统内中心工作会议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分管领导、行政办公室、财务、业务、监事会人员参加的绩效自评小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特别是津补贴落实、资产管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区委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供销社要求,围绕保系统安全、保系统稳定、保资产增值、保机关运转的目标,不断提升供销社服务水平,保障有关人员待遇落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抓好农村现代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供销社发展水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社加强了对部门整体支出,特别是津补贴落实,资产管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保系统安全,保系统稳定,保资产增值,保机关运转的目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有关人员待遇落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供销社发展水平,较好完成了各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022年度,全区共新建惠农服务中心5个,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52个,已有物流配送线路4条,配送网点120个,支持和帮扶困难农户1049户。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三农”发展作出了贡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通过做好全系统640下岗人员,823失业人员其中涉军人员264的服务工作,基本维护了系统安全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度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部门决算公开表.xls附件2赫山供销社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附件3赫山供销社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计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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