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467191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征补办 | 发文日期: | 2021-10-21 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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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
(三)组织协调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资质管理的工作;
(四)负责城区农村居民住房安置工作,特别是“两转变、一纳入”工作。
(五)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土地上项目现状调查和登记工作;组织审核认定房屋面积的合法性和住房货币安置补助人口;组织审定征拆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组织审查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事项;编制报送征地项目的补偿安置、概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征拆安置工作。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区征补办内设4个股室,内设股室为办公室、法制股、财务股、安置股,有2个股级事业单位。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及所属两个股级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97.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63万元,总计611.26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494.64万元)相比,减少332.02万元,下降45.50%,主要原因是: 其他收入减少。
2020年度支出总计542.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34万元,与2019年支出(494.64万元)相比,增加了48.28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44万元,占38.84%;其他收入243.19万元,占61.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4.4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3.63万元,总计368.07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06.04万元)相比,减少151.6万元,下降49.54%,主要原因是:项目方面财政拨款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9.7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34万元,总计(368.07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18.37万元),增加181.37万元,增长153.23%。主要原因是:累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较多,其他资金支出减少,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1%。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36万元,增长153.23%,主要原因是:累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72万元,占90.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2万元,占3.94%;卫生健康(类)支出7.36万元,占2.46%;住房保障(类)支出8.83万元,占2.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52元,支出决算为29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7%。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52元,支出决算为27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6%,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较多,调整预算增加153.20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类)02住房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
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3万元,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7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76%,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2019年相比,减少0.02万元,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38.8%, 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43%,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6.30%, 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53%,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5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7万元,占44.5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个、接待人次1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57万元)增加73.26万元,增长967.7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多。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4万元,用于召开项目协调会议,人数236人,内容为召开项目调度会议18次;开支培训费2.42万元,用于开展党建及征补政策培训,人数48人,内容为党建知识及新的征补政策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分析、客观评价,认为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基础信息完善,资产管理安全,社会效率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绩效评价。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预算资金保障了全年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转所需,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征拆攻坚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征拆政策,充分履职,攻坚克难,着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征拆工作,通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工作目标任务。2020年,我区启动征拆项目共26个,拟征拆户数3469户、征拆面积达37万平方米以上。目前,已签订协议3192户,签约率92%,拆除3061户。其中,益平高速、朱良桥互通、益娄高速连接线、益众水工、G234、中石化油库搬迁、胡林翼故居等1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拆。三里桥、团洲北路、益阳茶厂已发布征收决定,进入协议签订阶段。原市水利局片区已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拨付征地拆迁资金达7.6亿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征补办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确实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产
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现将我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赫山区征补办为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安置股、法制股,另有归口区征补办管理的两个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和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事务所。本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4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法规。
2.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
3.组织协调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资质管理的工作。
4.负责城区农村居民住房安置工作,特别是“两转变、一纳入”工作。
5.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土地上项目现状调查和登记工作;组织审核认定房屋面积的合法性和住房货币安置补助人口;组织审定征拆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组织审查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事项;编制报送征地项目的补偿安置、概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征拆安置工作。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总收支情况
(一)2020年度收入总计397.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63万元,总计611.26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494.64万元)相比,减少332.02万元。
2020年度支出总计542.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34万元,与2019年支出(494.64万元)相比,增加了48.2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支出合计542.9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等。
2.2020年我办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下发的《益阳市赫山区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联〔2019〕5号)、区财政局下发的《益阳市赫山区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9〕7号)、《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益赫财行〔2019〕5号)等文件精神,并先后出台了本单位公务接待、公章管理等管理办法,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没有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2020年三公经费合计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相比有所减少。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预算资金保障了全年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转所需,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克服疫情影响,按照复工复产要求,认真贯彻落征拆政策,充分履职,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征拆工作,通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工作目标任务。
2020年,我区启动征拆项目共26个,拟征拆户数3469户、征拆面积达37万平方米以上。全年已签订协议3192户,签约率92%,拆除3061户。其中,益平高速、朱良桥互通、益娄高速连接线、益众水工、G234、中石化油库搬迁、胡林翼故居等1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拆。三里桥、团洲北路、益阳茶厂已发布征收决定,进入协议签订阶段。原市水利局片区已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分析、客观评价,认为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基础信息完善,资产管理安全,社会效率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
五、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区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如个别项目征拆进展缓慢、信息公开还不全面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重点加强这几方面工作,更加努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征拆工作模式和方法,为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六、工作建议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把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