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588246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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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法定代表人张伐。经费来源均是财政全额拨款。我局核定编制78人,实际编制78人,退休人员27人,内设13个股室(中心),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立15个基层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赫山区司法局收入决算数131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4.37万元。收入较去年下降165.03万元,下降比率11.1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由原来的权责发生制变更为收付实现制。2021年支出决算数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9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48.2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87.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主要是中心工作支出增加以及机房电子信息化建设改造支出等。
2021年预算小型项目支出178.39万元,其中基层司法业务40.25万元,普法宣传32.34万元,律师管理0.47万元,公共法律服务27.56万元,社区矫正51.77万元,信息化建设26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92万元,
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公务用车支出4.51万元,无出国考察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为零。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所有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一)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赫山区司法局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区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物业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
1、基本支出标准过低。7200元/人,满足不了机关日常基本支出的需要。
2、小型专项支出预算资金力度较小,没有按省、市一级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