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975502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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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法定代表人张伐。经费来源均是财政全额拨款。我局核定编制78人,实际编制74人,退休人员28人,内设13个股室(中心),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立15个基层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301.29万元,增加23.17%,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增加、2023年绩效发放、2023年政法津贴纳入预算、项目资金尾款结算等。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00.35万元,占100%;
基本支出:2023年年底决算数为1470.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为零。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为零。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所有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一)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赫山区司法局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区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物业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2023年赫山区司法局进一步修改完善《赫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中央政法转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会审联签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切实加强了内部控制和监督;同时,坚持预决算公开,绩效评价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
1、基本支出标准过低。7200元/人,满足不了机关日常基本支出的需要。
2、小型专项支出预算资金力度较小,没有按省、市一级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