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美丽屋场创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扶贫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574318 发布机构: 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2-02-22 14: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1月20日,区委办公室联合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赫山区美丽屋场创建工作方案》(益赫办发电〔2022〕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按照“示范创建乡镇全域推进、面上其他乡镇集聚推进”的思路,以美丽庭院“六个一”、美丽屋场“六个一”为基本内容,从2022年起,开展美丽屋场三年创建行动。优先在示范创建村创建美丽屋场。

《方案》提出了创建标准。屋场建设方面。要做到基础设施完备、保留“农村风味”,具备美丽屋场“六个一”、美丽庭院“六个一”要素。屋场管理方面。要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做到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健全。屋场文化方面。要做好文化保护与传承、倡导文明新风、开展文化活动。

《方案》细化了申报条件。一是有民意基础。村(社区)、屋场群众积极性、参与度高,村民筹资达到20万元以上;二是有适当规模。符合村庄规划,有50栋左右的集中连片合法住宅;三是有基础条件。村(社区)、屋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相对显著,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相对完善。

《方案》强化了创建措施。组织领导方面。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美丽屋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考核。乡镇(街道、园区)要把美丽屋场创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和干部配备上重点倾斜。村(社区)、屋场要建立健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部门联动方面。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专项工作指导调度。督查考核方面。美丽屋场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年度考核范畴,纳入区对乡镇(街道、园区)、乡镇(街道、园区)对村的绩效考核,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全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000万元用于美丽屋场建设,其他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先用于美丽屋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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