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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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66865 发布机构: 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09: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区各类扶贫资金的上报、审批、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的规划、评估、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区扶贫系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4个为综合股、人事财务股、开发指导股、贫困监测股;所属二级机构1个,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调研指导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本级和调研指导站。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6000.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8.75万元,收入总计6199.14万元,与2019年收入(6019.67万元)相比,减少19.28万元,减少0.32%,主要是因为贴息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2020年度支出5964.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4.71万元,总计6199.14万元,与2019年支出(6175.00万元)相比,减少210.57万元,减少3.41%,主要是因为贴息补助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00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0.40万元,占93.5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9.99万元,占6.5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964.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4.71万元,总计619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5万元,占5.54%;项目支出5633.88万元,占94.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10.4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31万元,总计5780.71万元,与2019年收入(5865.71万元)相比,减少255.31万元,减少4.35%,主要是因为贴息项目资金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9.4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28万元,总计5780.71万元,与2019年支出(6027.64万元)相比,减少348.21万元,减少5.78%,主要是因为贴息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2%,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8.21万元,减少5.78%,主要是因为贴息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9.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2.7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9万元,占0.22%;卫生健康(类)支出7.67万元,占0.14%;农林水(类)支出5647.41万元,占99.43%;住房保障(类)支出9.20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7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2%,其中:

1.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2.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款)工资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工资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7万元,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类)行政运行(款)工资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增加了76.93万元。

5.农林水(类)行政运行(款)商品和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增加了121.88万元。

6.农林水(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款)资本性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223万元。

7.农林水(类)其他扶贫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513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5009.18万元。

8.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款)工资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0万元,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61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2.88万元,减少27.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人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1万元,占51.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2万元,占48.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215人次,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交流学习和实地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没有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2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和加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1.88万元,增加886%。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增加了121.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61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员工,人员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68万元,用于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人数184人,内容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脱贫质量“回头看”“扶贫日”宣传活动;开支培训费30.55万元,用于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创业技术型和发展带动型人才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42%。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指导站下村业务指导;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立项依据充分、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部门履行职能的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区扶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扶贫政策要求,针对上级督查和自身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及时纠偏,确保扶贫工作规范有序。紧盯村出列、户脱贫、人增收的目标,以最高规格研究、最实举措帮扶、最强力度推进、最严标准考核,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三)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同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名称说明: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21年5月20日更名为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第五部分: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主要负责赫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承办精准扶贫有关具体工作。

2.机构情况,内设综合股、贫困监测股、计划财务股,开发指导股共四个业务股室和调研指导站。      

3.人员情况,2020年在编人员16人,公务员6人,全额事业9人、自收自支1人,借调0人,退休人员0人。

说明:《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赫编委〔2021〕29号)文件决定: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责调整及乡村振兴局“三定”等事项,待国家和省、市明确后再行办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000.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28万元,减少0.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0.4万元,占93.50%;其他资金收入389.99万元,占6.50%。总支出是5964.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0.57万元,减少3.41%。包括:基本支出为330.55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5.55%,项目支出为5633.88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94.4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10.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5.31万元,减少4.3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7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8.21万元,减少5.78%。其中基本支出326.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5%;项目支出5353.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25%。主要原因是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余额减少,贴息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03.88万元,上年结转41.4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26.25的万元,滚存结余1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0.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5.6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306.52万元,上年结转128.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 5353.18万元;滚存结余82.23万元。详细如下:

1.雨露计划项目资金320万元,支出307.23万元,结余12.77万元。

2.贴息补助项目资金179.72万元,支出136.17万元,结余43.55万元。

3.扶贫特惠保和稳定脱贫保险资金477.37万元,支出477.37万元,无结余。

4.扶贫普查和扶贫日专项资金27万元,支出27万元,无结余。

5.安化扶贫项目资金164.43万元,支出148.79万元,结余15.64万元。

6.产业扶贫项目资金487万元,支出487万元,无结余。

7.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30.55万元,支出30.55万元,无结余。

8.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672.97万元,支出3662.7万元,结余10.27万元。

9.贫困人口话费补助资金76.37万元,支出76.37万元,无结余。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区扶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扶贫政策要求,针对上级督查和自身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及时纠偏,确保扶贫工作规范有序。紧盯村出列、户脱贫、人增收的目标,以最高规格研究、最实举措帮扶、最强力度推进、最严标准考核,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全速改善基础设施。脱贫攻坚以来,全区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迅速补齐。新建农村公路120公里,提质改造公路48公里、危桥4座,实施安保工程68公里,实现了客车村村通,交通便利显著提升;清淤渠道161条、山塘河坝219处,除险加固小型水库7座,改造泵站57处、涵闸20座,加固防洪堤47公里,水利设施明显改善;改造电网线路168千米、配变134台,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超99.5%,电力保障稳步改善;科学布点基站、通讯塔,大力推广家庭宽带端口,进一步提速降费,光纤网络、4G信号实现“两个全覆盖”,通信系统明显优化。

提升产业就业。脱贫攻坚以来,赫山盯准产业扶贫,大力培育脱贫“造血”功能。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超过2亿元,建好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6个,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6个,总装机容量360.6kW。入股长安益阳发电公司,建成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0兆瓦,帮助667个贫困户连续20年每年收入增加3000元以上。我区与宁乡、常德等临近较发达地区每年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创建扶贫车间26个、扶贫基地23个,其中省级基地5个、市级2个,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288个,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3261人、“两后生”270人、致富带头人354人,新增转移就业3083人。

严格把关贫困进出,扎实开展年中、年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及时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认真核实核准问题数据,不断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经过扎实有效帮扶,全区年底原有的脱贫不稳定户865户1953人、边缘易致贫户247户699人,返(致)贫风险全部消除。经过村组评议,乡镇全覆盖核查,区级层面50%比例的复核,今年年底全区899户2282人全部高质量脱贫退出。

帮扶责任更加压实。责任体系方面,分类分级制定了“帮扶责任人责任清单”“帮扶队员责任清单”“乡镇责任清单”“村责任清单”,全面实行责任清单管理。驻村帮扶方面,全区选派140名精干区派驻村力量,对25个贫困村和97个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其他面上村由乡镇整合力量派出扶贫工作队。结对帮扶方面,按照“户户有帮扶责任人,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不超过5户”的要求,全区发动5000多名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结对帮扶,实现了驻村帮扶、结对帮扶两个全覆盖。

资金管理更加规范。2017年出台《赫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今年4月,赫山区又出台了《赫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账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范扶贫资金使用。9月份,我区对2016年至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监管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整改。通过督查和自查规范,确保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很好的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个别报销票据欠规范。个别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以整改,防微杜渐,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加强扶贫项目库管理。各村要严格实施项目库内的项目,对确需变更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擅自变更。县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擅自变更项目或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村,下年度取消资金安排资格。二是完善财务核算制度。要根据实际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拨付方式、监管部门等,落实人员职责,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完整、高效。三是要分项目建立项目资金核算明细账户,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二)把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程(30分)

预算
执行(20分)

预算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

结余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程(30分)

预算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资产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出(30分)

职责
履行(30分)

实际

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完成

及时率(4分)

3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达标率(8分)

10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总分

 

 

98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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