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920902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6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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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检查及整改要求,我局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95(其中文化振兴项目资金75万,审计收回项目资金26.95万)。为进一步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收回的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调整至沧水铺镇75万、兰溪镇8万、泉交河镇12.8万、岳家桥镇6.15万。
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乡村振兴、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3年度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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