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557606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1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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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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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5个股室、二级事业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规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下设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光荣院两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光荣院。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1349.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2020年度支出10113.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5.52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42.65万元,占86.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51万元,占4.64%;其他收入979.91万元,占8.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1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02万元,占4.48%;项目支出9660.54万元,占95.52%;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69.1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6.2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2.90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9.74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2.90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26.44万元,占97.78%;卫生健康(类)支出177.14万元,占2.03%;住房保障(类)支出6.17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6万元,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9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18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470.2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93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2718.9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777.5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61.7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68万元,支出决算为40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325.0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1234.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79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706.8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增加17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17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调整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次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26.5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64%。本年支出52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1%。项目支出526.51万元,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其中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支出291.99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34.5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84万元。增长31.68%,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培训费及为学习其他市(州)先进经验,加强各站所交流举办了三次业务培训。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万元,用于召开退役军人服务站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度总结大会;开支培训费9.05万元,用于开展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人数20人;开支培训费1.68万元,用于开展一、二、三季度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培训,累计人数90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区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在年初进行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根据区财政绩效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上交了自评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赫山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自评得分分别为95分、96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7.2万元,其中伤残抚恤950万、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80万、义务兵优待金470.24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930万、优抚对象抚恤和医疗保障2718.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777.58万元、2020年6-12月价格临时补贴61.78万元、2020年拥军优属支出1234.88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生活费及社保支出793.82万元。2020年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以“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导思想,以“维护权益促和谐、依法行政保稳定”为目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益赫发〔2019〕3号文件,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组建成立,作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5个股室二级事业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规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光荣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赫山区编办核定我单位编制17名,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收入决算数113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4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26.51万元,其他收入979.91。2020年支出决算数1011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66.8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6.13万元。2020年收支决算后年末结转和结余123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122.9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12.6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1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用车支出,无出国考察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决算数10113.55万元,其中其他支出834.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9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新兵回访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7.2万元,其中伤残抚恤950万、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80万、义务兵优待金470.24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930万、优抚对象抚恤和医疗保障2718.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777.58万元、2020年6-12月价格临时补贴61.78万元、2020年拥军优属支出1234.88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生活费及社保支出79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6.51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项目支出526.5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291.99万元,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34.5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以“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导思想,以“维护权益促和谐、依法行政保稳定”为目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有序开展。
(一)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严格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二是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三是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大力开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二)大力抓好移交安置,促进就业培训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等人员接收安置的相关工作。二是完成对2019年秋冬以及以前年度退役士兵以一次性生活补助和自谋职业金的发放。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四是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三)优抚对象关爱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春节和“八一”慰问。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到驻赫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二是切实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扶解困。
(四)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接待、物业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区级财力紧张,资金存在缺口。2011年-2017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生活补助共需348万元,区财政分年度按实已拨付50万元,剩余的298万元亟待解决。
(二)专项资金拨付滞后,形成资金结余。2020年区级配套补助资金于年末12月底才拨入,以至于多项专项支出在2021年1月份才拨付,形成资金沉淀。二是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28万元在2020年1月份才拨付到位
(三)部分专项资金绩效指标未细化和量化。按湘退役军人发〔2021〕5号文件要求,在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指标要定量、定性,而在军转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上未细化和量化。
(四)我区退役军人数较多,维稳压力较大,情况复杂,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压力。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上级财政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减轻基层财政的压力。
(二)上级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考虑指标文件每级财政转递的时长,减少区县因资金到位晚形成的资金结余,加快资金使用效率。
(三)将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专项安排,加强预算管理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四)以制度健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对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等环节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遏制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细化绩效指标,合理编制绩效评价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推进绩效评价科学化和准确化。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20日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算 |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预算 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
支付 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
结转 结余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3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8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完成 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质量 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9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
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
总分 |
|
|
95 |
|
|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决 策(20分) |
预算支出决策 (项目立项)(8分)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依据 充分性(4分) |
4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⑤预算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预算支出重复。 |
决策(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 |
4 |
预算支出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
绩效 目标(6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3分) |
3 |
预算支出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支出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金 投入(6分) |
预算编制 科学性(3分) |
3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3分) |
2 |
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
过 程(20分) |
资金 |
资金 到位率(4分) |
3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预算支出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4分) |
4 |
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虐列支出等情况。 |
||
组织 实施(8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4分) |
4 |
预算支出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支出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4分) |
4 |
预算支出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产 出(40分) |
产出 数量(10分) |
实际 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支出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产出 质量(10分) |
质量 达标率(10分) |
10 |
预算支出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产 出(40分) |
产出 时效(10分) |
完成 及时性(10分) |
9 |
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预算支出实施单位完成该预算支出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产出 成本(10分) |
成本 节约率(10分) |
10 |
完成预算支出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
效 益(20分) |
预算支出 |
实施效益(10分) |
10 |
预算支出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预算支出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预算支出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社会公众 或服务(10分)对 象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预算支出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预算支出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
总分 |
|
|
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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