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今年4月15日发布“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业内简称新定额)”,并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计价办法”与“消耗量标准”配套使用,“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价。
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认真学习新定额,积极参加了市住建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对我区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了新定额介绍和宣传。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按新定额要求受理、评审,截止10月31日,共受理、评审新定额项目15个,新旧定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