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其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年5月10日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也正式挂牌成立。我区乡村振兴局的成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将为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为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加强我区专项资金管理和高效运行。赫山区财政局会同赫山区乡村振兴局于9月初拟定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的初稿,10月初《赫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赫财联(2021)6号文件正式出台。此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其他相关支出。此文件自2021年10月1日期施行,有效期为5年。《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