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益阳市财政局采购科郭新良科长一行来赫山区财政局调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区财政局采购股作了工作汇报,分管副局长盛良参与调研。
会上,赫山区财政局采管股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作了如下汇报,一是在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持续清理取消通过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上。采取:1、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对全区各单位及代理公司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的各种不合理的条款、壁垒进行清理,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2、对各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再次进行清理,解除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3、加大检查排查力度,杜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发生。二是在用好省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和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的问题上。采取:1、与市财政局及监管服务平台搞好对接,加快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建设,计划在9月底完成平台建设;2、从2022年起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原则上要求采购人必须先有意向公开,再实施采购,无意向不采购。所有信息同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三是在遵循全省电子卖场“一张网”,除依法实行竞争入围的项目外,引导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通过“信用+承诺”形式注册进驻,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问题上。采取:1、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赫山区范围内的供应商积极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2、搞好服务保障,及时与电子卖场后台搞好沟通对接,加快供应商的入驻速度,确保入驻效率。四是在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以投标保函和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的问题上。采取:1、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以投标保函和电子增信替代规定;2、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要求采购人严格落实履约保证金用履约保函替代。3、大力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制度。五是在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的问题上。采取:1、在审核招标文件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必须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做到“能留尽留”;2、鼓励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即日起落实预付款规定;3、加大宣传、检查监督力度,适时、随机进行监督检查。六是在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资金,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财政部门应在采购单位申请支付后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的问题上。采取:1、督促相关单位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支付要求进行支付,对已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督促加快报账手续并及时支付;2、定期或随机由对应业务股室牵头对政府采购项目支付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市采购科充分肯定了赫山的做法,希望赫山按照相关措施抓好落实,切实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营商环境,为赫山经济迈向一个更高的台阶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