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草案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预算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和经办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本级国有资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助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汇总和编制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研究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计划),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广PPP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五)负责制订全区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员的培训,管理全区财政干部人员编制和人员异动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划出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出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赫山区财政局系行政独立预算单位,有22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税政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资产管理股、绩效评价股、金融债务股、会计管理股、政府采购股、信息股、农村综合改革股、财政监督股、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人事股、财源办、乡镇财政管理股。下设3个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益阳市赫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财政事务管理中心。仅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益阳市赫山财政局本级决算。下属单位1益阳市赫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决算、下属单位2益阳市赫山区财政事务管理中心另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单独公开。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2 |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事务管理中心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008.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0.09万元,总计2368.41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1437.36万元)相比,增加570.96万元,增长39.72%,主要原因是增加融媒体中心建设费用、办公室装修费以及人员经费增长等。主要原因是: 因为支付时间差异应于当年支付而尚未支付(当年年度结转比上年结转增加了171.87万元年导致)。
2020年度支出1836.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1.96万元,总计2368.41万元,与2019年度支出(1893.47万元)相比,减少57.02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因为支付时间差异应于当年支付而尚未支付(当年年度结转比上年结转增加了171.87万元年导致)。(取数来源:公开01表总计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0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8.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3万元,占95.15%;项目支出89.15万元,占4.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8.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0.09万元,总计2368.41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37.36万元)相比,增加570.96万元,增长39.72%,主要原因是: 因为支付时间差异应于当年支付而尚未支付(当年年度结转比上年结转增加了171.87万元年导致)。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6.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1.96万元,总计2368.41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3.47万元)相比,减少57.02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因为支付时间差异应于当年支付而尚未支付(当年年度结转比上年结转增加了171.87万元年导致)。(取数来源:公开04表总计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财政拨款(1893.47万元)相比,减少57.02万元,减少3.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3.39万元,占83.5%;科学技术(类)支出6.72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1万元,占6.45%;卫生健康(类)支出80.22万元,占4.37%;农林水(类)支出15.47万元,占0.84%;金融(类)支出8万元,占0.44%;住房保障(类)支出74.14万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5%。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06财政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7.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73.99万元。
2.201一般公共服务(类)06财政事务(款)99其他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62.00万元。
3.206科学技术支出(类)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6.72万元。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8抚恤(款)01死亡抚
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4.92万元。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22万元,支出决算为8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22农业生产发
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5.47万元。
8.217金融支出(类)99其他金融支出(款)01其他金融
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8.00万元。
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
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4.14万元,支出决算为7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元,完成预算的7.9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预算34.00万元;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其他资金9.00万元,决算0万元。
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6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1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个、接待人次2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2020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20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2020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5.77万元)增加243.36万元,增长193.49%。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后移至2020年所导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0万元,用于召开财税工作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全年全区财税工作征收工作;开支培训费5.59万元,用于开展绩效培训2.50万元,人数125人,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及业务培训等;用于开展其他学习培训3.09万元,人数206人,内容为内控制度培训,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及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年末车辆为零。年末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零,年末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零。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积极推动全面绩效管理。通过逐步加大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构建事前绩效申报、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目标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此次自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的大力支持,在掌握评价程序的口径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整体时间进度,为开展评价工作打好基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无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金融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赫山区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草案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预算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和经办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本级国有资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助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汇总和编制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研究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计划),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广PPP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五)负责制订全区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员的培训,管理全区财政干部人员编制和人员异动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划出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出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二、部门概况
赫山区财政局系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2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税政法规股(政务服务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资产管理股(对外称“国有资产管理局”)、绩效管理股、金融与债务股(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计管理股(干部教育中心)、政府采购股、信息股、农村综合改革股、财政监督股、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人事股、财源办、乡镇财政管理股。下设3个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益阳市赫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财政事务中心。仅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赫山区编办核定我单位编制80名,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8人,机关工勤人员1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收入决算数200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8.3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长39.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承担全区性财政工作支出增加。2020年支出决算数18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3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78.1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69.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0年收支决算后年末结转和结余53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531.9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16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用车支出,无出国考察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为零。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为零。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赫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所有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紧紧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预算资金的审批分配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赫山区财政局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物业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地方财政风险加大。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管理,严控行政支出。目前赫山区财政局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需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
(二)科学理财,强化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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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
4.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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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预算 调整率(2分) |
1.5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
支付 进度率(1.5分) |
1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
结转 结余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3.5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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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完成 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质量 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9.5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
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4分) |
3.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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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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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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