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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4-09-03 10:28来源:国库股

 

 

2023年度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部 门 决 算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

政法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赫山、法制赫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赫山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2022年增设扫黑除恶指导室,设立益阳市赫山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中心,为本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赫山区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赫山区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91.01万元。197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2.32万元,减少44.71%,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雪亮工程款的转移支付2024年支付,项目款的转移支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0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2万元,占37.21%;项目支出685.09万元,占62.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1.01,与上年相比,减少784.65万元,减少41.83%,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减少,人员调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4.65万元,减少41.83%,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减少,人员调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0.83万元,占84.40%;公共安全(类)支出72.87万元,占6.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万元,占5.77%;卫生健康(类)支出18.52万元,占1.7%,住房保障(类)15.79万元,占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86万元,37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58.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雪亮工程款的转移支付2024年支付,项目款的转移支付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稳基金、禁毒工作经费、见义勇为工作经费等转移支付均未计入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资金未计入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资金未计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死亡、人员调入调出、工资调资、缴存基数不统一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医疗保险、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107.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2023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2023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未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1.43万元,降低70.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公用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5万元,用于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政法系统基层干部业务培训会议,人数130人,内容为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及政法系统基层干部业务培训会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益赫财绩【2024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委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因部分工作不可预见性,有些支出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部门预算的精细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益赫财绩【2024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2023年度,赫山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2022年增设扫黑除恶指导室,设立益阳市赫山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中心,为本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编制情况:

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实有编制数19个,核定行政编制数16个、机关工勤1个、事业编制2个。2023年在编在岗行政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2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4.9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的见义勇为奖励、法学工作、禁毒、维稳、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经营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区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91.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2万元,项目支出685.0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1.01万元。

2023年区委政法委无重点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委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委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23年,我委“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无出国出境费。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了《赫山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物资采购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狠抓政治建设,提升综合素养。2、狠抓班子建设,规范日常行为。3、狠抓廉政建设,确保风清气正。4、狠抓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委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委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常务副书记刘德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3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五)、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2、效率性分析

2023,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主线,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我委获评20222023年度益阳市文明单位。

3、效益性分析

一、狠抓政治建设,提升综合素养。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五个纳入”。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书记办公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七次、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摘编、省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转发中央主题教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央主题教育办<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的通知>的通知》等精神,开展“四史”教育,努力提升理论素养。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组织干职工认真学习,每月通报学习积分情况,进一步激发学习热情。是强化《条例》落实。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了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免情况。会同区纪委监委对区人民法院等4家政法单位,就党的建设和思想建设、班子建设、廉政建设、选人用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2021年政治督察整改情况“回着看”进行了政治督察,下发了通报,限期整改了问题。政法各单位及时向我委报告了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配齐了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员,加强统筹协调。是强化政治轮训。组织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的通知》。组织干部到四川成都就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进行了专题辅导。组织1名政法委员参加了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培训班。举办全区政法系统干部培训班,组织政法单位和区信访局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员和本委干职工,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进行了培训。

二、狠抓班子建设,规范日常行为。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及时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认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我委班子成员及时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认真贯彻《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试行),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召开了4次政法全会,研究全区政法工作重大问题。坚持委员述职制度,强化了委员责任意识。二是突出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党建责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缴纳党费等工作。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给委机关支部党员上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等党课。结合创文工作,组织志愿者到金银山街道、笔架山乡笔架山社区、泉交河镇胡林翼村、益阳高级技工学校、资江机器厂、秀峰公园等地开展国家安全、反邪教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进公园等实践活动,每月上报4项活动网报资料。

      三、狠抓廉政建设,确保风清气正。一是注重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湖南通报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市委印发《关于做好易鹏飞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纪委《关于涂大军酒后驾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赫山区3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件》等内容。邀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晋稳就3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四集《严正家风》等警示教育片,派员旁听了泥江口镇李正春涉嫌职务犯罪案庭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是建立健全制度。坚持把廉政建设的成果固化成制度成果,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修改了《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使“清廉机关”建设有章可循。完善了机关公文保密、网络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坚持重要工作事前请示报告、报账实行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联审会签等规定,提高工作效能。推进了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开展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人人签订了不参与非法集资、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四是深化作风督查。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经常深入政法单位就干警上下班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问题。区人民法院对存在问题的11名干警通报批评。区司法局1名干警因酒驾被区纪委给予警告处分。

四、狠抓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新时代“三调联动”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推进会,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龙岭产业开发区都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初显成效。8 12月,全区网小格诉求量和初信初访总量同比分别下降33.3%31.5%,公安110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接警量同比均有所下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0余次,排查纠纷121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94件。对12个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每月开展1次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妥善化解75起不稳定事件,圆满完成兰溪双桡龙舟表演赛、岳家桥(首届)乡村半程马拉松等30余次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实现特护期信访维稳“七个零”工作目标。进京越级访、国家信访局来信、网上信访件等信访数据同比大幅度下降,达到省级信访工作示范区创建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谭正祥每季度带队到赫山街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本单位和辖区安全稳定。是全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出台《关于印发<赫山区“一企一警”企业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干警对208家规模企业和4057家非规模企业进行走访,对收集的问题进行交办。区人民法院为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审结商事案件2542 件,涉案金额达8亿余元。深入52家企业走访问需,成立了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辖区企业提供合同审定等咨询及法治宣传、诉前调解等服务90余次。办结全市首例破产和解案件,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涉企批捕案13件、起诉案21件。赫山公安分局发布《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惠民利企十二项措施》,实地走访企业208个,收集本地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36个。区司法局扎实开展“千所联千企”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解答法律问题50余个,提出法律建议18条。三是全程做好执法监督。组织对28件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协调会商。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指导力度,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件。坚持辅助、公正、及时的司法救助原则,审查司法救助案件36件,救助案件28件,发放司法救助款51万元。高质量履行合法性审查,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等29件,其他法制事务130余件。是全面推进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区人民法院结合区人大“司法百案质效评”专项督查,评查案件160件。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件、撤案15件,追捕犯罪嫌疑人8人,追诉66人。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5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7份、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书2份。赫山公安分局通过“司法百案质效评”考核,移诉率73.49%,同比上升3.47%。区司法局对108件法律援助案进行评估,合格率100%。对52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案进行评查,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4、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 二是资金监管到位。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因部分工作不可预见性,有些支出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部门预算的精细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1.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2.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部门项目选择与部门职责的相关性。按财政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库和内部项目选择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事加强领导重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管理措施,科学编制预算,认真组织绩效考评。

(二)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1.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且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三)科学考核,注重实效

1.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效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绩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既重“绩”,更重“效”。

2.注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部门职责明确服务对象、确定调查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收集服务对象满意度资料,反映部门服务效果。

3.注重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对预设指标之外的项目效果同样纳入考核评价报告。

总之,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减少转移性支付,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