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4:49来源:预算股
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
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全区审计工作政策、规章制度、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中央、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我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向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出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设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赫山区审计局是赫山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其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工作人员33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25人。全局共设九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和一个二级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办公室(人事股)、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政策跟踪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企业审计股、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股)、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股、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审计执行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重大项目稽查股)、计划统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二级机构为赫山区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23年赫山区审计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益阳市赫山区审计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赫山区审计局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7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2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0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8.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9.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6万元,较去年增加54.9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编入到了年初预算中。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88.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27.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审计购买服务3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支出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的审计服务费;审计岗位津贴7.92万元,主要根据相关文件,发放审计岗位津贴;专项审计费、经济责任审计和监督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特定审计项目的专项支出;党建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3万元,增加12.84%。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8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等会议,主要内容为全区审计工作汇报、审计问题整改;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部门车辆合计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区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区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2023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95万元,项目支出327.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6万元。
2023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27.9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9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