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3 20:50来源:预算股
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 参与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规划;拟定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计划。
2、负责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建项目的接养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工程、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安全生命防护)、水毁抢修、服务区建设、应急抢险及相关物资储备、养护评估等工作。
4、负责区交通运输局计划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日常养护工程、安保工程、水毁处置及应急抢险等工作。
5、负责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工作;协助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维护全区公路路产路权。
6、 负责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公路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运用。
8、负责组织国防动员交通站备涉及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保畅、抢险、物资、技术等刚面的动员准备与实施工作。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公路管理局内设12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协调中心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文电、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和机关行政后勤、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中心其他各项工作的协调。
2、政工人事股
负责中心党建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全局干职工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年度考核、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群团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3、计划统计股
参与全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年度建议计划;协助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建议计划;协助专项资金计划任务的下达和批复;经批准后指导监督实施、协助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计划申报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工程数量和经费使用的验收和核实;协助公路建设、养护方面的专项争资工作;协助专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公路统计工作;协助专项资金的落实和请拨款相关事宜。
4、公路养护股
负责全中心公路养护的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公路站养护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和完善养护生产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养护生产的技术管理,制定和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养护生产的先进经验及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和县道桥梁的日常养护等工作,负责公路、国省干线和县道桥梁的维护、监测和系统的管理,基础数据系统的建立和更新,负责公路战备的有关工作。
5、工程建设股
负责全局路面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工程、新建桥梁工程、公路站房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上报和测算工作;负责区立项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公路工程设计、公路工程实验检测、监理咨询的管理工作;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学习及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各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收;指导、监督区立项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区立项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
6、法制安全股
负责中心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宣传和落实《公路法》、《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和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中心地普法工作和法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负责制订、完善和落实全中心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公路养护机械化计划;合理配备公路养护需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机械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办理有关固定资产建档、登卡、停使、封存、过户、报废处理等事项。
7、财务审计股
负责中心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制定财务管理和各项经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检查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和问题,会同计划统计股按计划(预算)和工程进度、财务进度及时拨付经费,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搞好经济核算和财产管理工作;负责筹融资工作;负责单位内部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收支平衡,负责中心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的审计工作。
8、农村公路管理股
负责区交通运输局计划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和应急抢险等工作;负责收集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农村公路养护情况信息综合和农村公路危桥、安保基础数据库管理,并按要求报区交通运输局。
9、经济发展股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工作。
10、资产管理股
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的登记、界定、评估、变动等事项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机械、设备、试验仪器仪具等固定资产和经营资产的申报、购置调拨、处置等工作;指导对路产路权的维护工作,参与涉路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技术及实施方案的评估工作。
(三)下属机构
1、设立应急抢险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承办区政府和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办的公路应急抢险任务,负责公路物资储备,负责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和通行保障,负责公路的战备保障;负责国、省干线和县道的小修及中修工程,包括路面坑槽修补、清灌缝、裂缝处治、破碎板处治、板底灌浆等。
2、设立7个公路养护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9名。分别为槐奇岭养护站、龙光桥公路站、谢林港公路站、泥江口公路站、沧水铺公路站、岳家桥公路站、笔架山公路站,各公路站均为区公路管理局所属正股级事业机构,各公路站分别设置站长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国、省干线和县道的养护生产工作,使其达到路面整洁、无坑槽,路基线行清晰,边坡稳定坚实、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无损,桥涵无跳车、桥面清洁、无积水构部件完好,沿线设施整洁、齐全、绿化管护良好,及时修复小型水毁;负责各类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归档工作;负责所辖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站站院建设使其达到规划有序、环境优美;完成区中心安排的其他公路养护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益阳市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16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附加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3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附加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9.63万元,较去年增加14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附加增加。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80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6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重大项目前期经费20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单位运行经费补助280万元,人事代理人员经费50.4万,春运工作经费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9万元,增加4.34%。主要原增加了工资附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8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拨款预算18万元,具体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车辆合计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5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槐奇岭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系统。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2024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03万元,项目支出362.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9.63元。
2024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62.4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个项目)50.4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4个项目)31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4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益阳市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