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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 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19 20:29来源:国库股






2022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概况






部门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是隶属于于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的基础教育的一所常规小学。现代教育学定义“小学”为学龄儿童(6至12岁)接受初等教育所设的学校,属于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既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基础,也是个体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所以,小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打好基础,即要求学好语文、数学,打好读、写、算的基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使小学生初步学会运用自己的手和脑,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体力,为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公民和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打下基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单位内设职能办公室5个(办公室、总务处、少工委、教导处、工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78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27万元,减少6.36%,主要是因为其它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8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44万元,占81.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6.78万元,占18.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8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33万元,占99.27%;项目支出12.89万元,占0.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78万元,减少2.46%,主要是因为大型维修项目减少,教室改造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78万元,减少2.46%,主要是因为大型维修项目减少,教室改造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6.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456.4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0.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118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职工编制增加和班级扩班学生人数增加,财政工资、职工社会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教室改造支出、办公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设备采购,课桌椅、一体机采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助学金、职工社会保障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22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 年度没有政府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 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59万元,用于用于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创文创卫等会议的开支,人数510人次;开支培训费17.2304万元,用于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教师外出培训、住宿、交通、餐饮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小学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校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预算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赫山区教育系统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9万元,执行数为12.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进行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扩建教室。建设项目按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完成质量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改善了我校办学条件,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了办学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会计专业知识不够,对整个决算工作的整体把握度不够;项目绩效评价过程精细化不够;

2.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区局相关要求开展,未纳入年初预算;

3.部分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小学学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小学学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反映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