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3 22:55来源:预算股
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
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模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模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组织拟订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等。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肥料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9、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0、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1、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与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15个,9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人居环境推进办)、乡村产业发展办、立项争资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粮油站、农药管理站、科技教育站、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股(绿色食品办、市场与信息股)、土壤肥料管理站、经作站、法规股、农业保险站。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农业科学研究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植保植检站、赫山区农业良种繁育场。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24年赫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1、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赫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赫山区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农广校)
4、赫山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5、赫山区农业良种繁育场
7、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8、赫山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9、赫山区植保植检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5.8万元。
收入较去年减少108.3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医保未纳入财政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1万元。
收入较去年减少108.3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医保未纳入财政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84万元,占75.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6万元,占3.17%;商品和服务支出306.1万元,占21.62%。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19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2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能源建设5万元,主要用于能源建设日常工作经费;镉超标处置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降镉试验工作经费;农药监管5万元,主要用于农药安全监管日常事务;省市农博会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农博会召开会务费用;农村劳模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劳模慰问费用;党建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党建日常工作费用;耕地地力保护与数据维护12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提升数据采集、墒情监测费用;农村清洁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清洁工程日常化工作费用;县域经济考核评估及农业产业化认定12万元,主要用于县域产业化认定评定工作费用;微研所1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微研所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农产品质量安全40万元及农产品监督管理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质量抽检及检测设备维修维护等;农广校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转基因生物安全5万元,主要用于转基因生物试验费用;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及其他农业农业村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外来生物的铲除、粮食生产宣传、科技通知单印刷等;病虫害防治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42万元,减少9.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办公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日常工作运转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印刷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资料的印刷,如创文创卫、粮食生产宣传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4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3万元,项目支出22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