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4:22来源:预算股
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
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类扶贫资金的上报、审批、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的规划、评估、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4.负责制定全区扶贫系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
5.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4个:综合股、人事财务股、开发指导股、贫困监测股;下设1个未单独核算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调研指导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本级、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调研指导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6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2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2人。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3.3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5.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6万元、项目支出没有变化。
支出较去年增加2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万元,占6.50%;卫生健康支出8.22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占4.77%;农林水支出175.10万元,占84.75%,。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业务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资料费等方面开支;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资料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9万元,增加1.77%。主要原因是车改补助和办公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 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21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1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