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等文件以及现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近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湖南平和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10369.16万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第三方公司绩效考评组共5人组成,首先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查阅了2020年会计凭证和账簿、优抚对象人员的详细资料,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情况等各类优抚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然后采取电话抽查和在赫山街道随机抽样上门入户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 对优抚对象准确率、救助有效性、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满意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各项政策,保障好退役军人的待遇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工作。巩固和加强全区军政、军民关系,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第三方湖南平和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查)
(第三方湖南平和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入户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