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推进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委托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察看项目现场、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资金进行全方位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并列出清单,在后期形成整改意见,提出整改措施,保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绩效考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