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赫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采取多元举措,全面铺开“法治财政”宣传模式。
一是强化财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采用多种方式夯实法治思想基础。2021年,赫山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多次组织党员干部与全体职工在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积极组织学法活动,2021年7月,全体干部职工组织观看了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教育。2021年11月,开展了法治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二是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提高法律意识。按照“七五”普法要求,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如法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实现学分率、参考率、合格率三个100%;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培训考试,并安排专人定期督促,及时完成,做到相关人员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推送《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内容广泛的优势,强化工作人员法治学习,提高全体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
(三)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赫山区财政局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好各项内部工作。主动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人大代表会议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通过主题党课、专题会、支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加强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严格管理约束工作人员。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参与各项涉法事务,为我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全面推动政务公开,通过政务网公示有关权责清单及投诉电话、地址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有关工作动态及时公示在政府在线网站上。
(四)坚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财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了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汇报减税降费相关动态,抓实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区委依法办要求,利用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契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五)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好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及考试等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扩充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做好行政案卷评查工作,并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报送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材料。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报告,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赫山区财政局无行政应诉情况,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加强。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流程设置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真正做到了如指掌、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
第二,依法行政工作有待加强。在行政执法案卷方面,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时有未载明记录人身份信息、被询问人未逐页签署日期等问题;针对部分文书内容表述存在不够规范、行政相对人授权委托事项不够清晰,部分信息记录不够完善等问题。
三、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和打算
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在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能力,利用市、区各种培训机会,通过集中学习、业务讨论等方式提升政策法规研习能力,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
2.增强普法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执法、普法紧密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财政领域热点难点法律法规向预算单位开展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对重要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邀请专家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将普法融于财政保障的方方面面,坚持以法治思维更好地服务赫山法治建设。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