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中职招生工作摆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和推动跨越的突出地位,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和《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实行中职阳光招生,全力推进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的使用,真正做到规范志愿填报、严格执行计划、规范录取批次,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的作用,确保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范有序进行,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均衡持续发展,优化我区教育结构,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领导机构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成立赫山区2019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顺章
副组长:曾兆华 蔡奇文 罗湘武 樊立春
李要民 曾超学 郑建辉
成 员:丁志华 李冠军 姚新辉 刘萼华 李定量
程建平 刘卫英 符 颖 贺永宏 张正军
余首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中职招生办),蔡奇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志华、李冠军、姚新辉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局职成股。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公开的原则。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校招生专业、计划统一公开发布。
(二)有序录取的原则。中职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制定发布的方案进行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
(三)自主选择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中职招生学校必须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运用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选择学校。
四、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填待业青年。不得录取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全日制中职学校新生。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全区所有面向初中招生的职业学校,都要纳入全区统一的招生计划。学校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由各职业学校上报区教育局职成股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核。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职业学校不得超限额招生。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注册,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
2018年中职学校专业评估为D 等的专业,经复评后仍为D等的,该专业不下达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本年度新申报专业审核不合格的专业,不下达招生计划。凡未下达招生计划的专业,均不允许招生,不注册学籍。
六、招生办法
2019年各职业学校面向益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实行统一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办法(见附件1)。
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区应届毕业生应按规定批次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上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是中职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的唯一依据,也是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和免学费审核的依据。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后,经区职成股进行初审,再由市中职招生办复核新生录取信息。
七、招生宣传
1.推送中职招生信息平台,利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将各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信息及时、准确、有效推送给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各中职学校将“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的招生信息内容于4月20日之前交区教育局职成股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由统一上传到“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zsxxtp.hnedu.cn), 各初中学校5月31日前须将平台网址推送给全体初三学生。
2.编印《2019年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简称“中职招生指南”)。“中职招生指南”是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真实信息的重要渠道。各中职学校将“中职招生指南”的招生信息内容于4月10日之前交区教育局职成股进行审核后上交市教育局中职招生办。
各初中学校于5月5日之前将“中职招生指南”发放到每一位初三学生手中,任何学校、个人不得截留或回收,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督查发放情况。
3.开辟职教宣传专栏。区教育局职成股组织统一制作职教宣传展板,宣传2019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政策解读。各初中学校要将展板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存至10月中职招生工作结束。
4.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教育局将组织召开由初中校长、初中毕业班班主任参加的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各初中学校必须召开老师会、家长会、学生会,宣传今年中职招生政策,学习中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发放致初中毕业学生家长公开信,各职业学校要举行一系列宣传活动,有效组织职业教育开放日活动,全区教育系统共同努力,积极引导学生普职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招生政策与改革办法的知晓率达100%。
5.为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行为,局职成教股统一制作宣传片,制定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活动安排表,活动程序为组织毕业班学生收看招生宣传视频、中职学校现场答疑两个阶段,各初中学校按要求认真组织,立求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效(见附件2)。各中职学校招生宣传人员必需经教育局职成股备案审查,工作证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职成教育股公章,各中职学校宣传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开展宣传。
6.各职业学校客观真实介绍学校办学情况,严禁夸大或发布虚假信息,严禁承诺和实行有偿招生;未经职成股审核批准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准发放,对于出现虚假和夸大宣传的职业学校,区教育局将责令停止宣传并核减来年招生计划。
八、招生准入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跨市招生必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与我市同步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市外职业学校进入我区招生均属于违规招生,学生不能填报志愿也不能录取注册,各初中学校要坚决制止,及时向区教育局举报。
九、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一)各职业学校新生录取信息须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
(二)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已录职业学校。如学生需要转学,至少应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十、招生纪律
(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以任何名义抵制、拖延发放或回收《中职招生指南》;
(二)严禁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更改学生志愿信息和密码。
(三)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泄露学生信息。
(四)严禁职业学校向生源学校或班主任、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五)严禁职业学校聘请非本校员工到学校从事招生活动、扰乱中招秩序。
(六)严禁职业学校随意变更录取结果,不得补录其它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
(七)严禁各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学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八)严禁各职业学校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令营或打假期工。
(九)严禁各职业学校采用提前开学、承诺免除学杂费和生活费、安排学生家长就业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十)严禁各职业学校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和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
(十一)严禁各职业学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
(十二)严禁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在录取前向学生收取押金。
十一、督查措施
(一)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包干负责制。全区职校招生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顺章同志负总责,局党委成员分片包干负责,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对各自联系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各乡镇中心学校对本单位的职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初中学校校长对本校的职校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各督学责任区督学对辖区内学校的职校招生工作负责督查。区教育局将各学校包干负责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各初级中学要按公办普高线下人数的70%向区教育局允许进入招生的各类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输送学生。各中职学校、初级中学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职招生实施方案,并召开相关会议予以落实。各初中学校成立中职招生工作小组,明确一位中职招生工作专干具体负责中职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将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要做好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学生到区教育局批准在本区范围内招生的各类职业学校就读(见附件3)。
(二)对未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学校校长实行问责制。各初中学校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职业学校招生进度及时进行督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或乱作为且任务完成差的单位领导实行诫勉谈话。
(三)对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奖罚。对今年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区教育局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个人,评先评优和评职晋级优先考虑。
(四)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强中职招生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虚假宣传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及“中职招生指南”发放情况。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纪律条例,依法依规处理。
赫山区中职招生业务咨询电话:4428839
全市中职招生举报电话:4216760
赫山区中职招生举报电话:4428839
附件:1.2019年益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2.赫山区2019年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宣传工作安排表
3.赫山区2018年中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