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赫山区或高新区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其他申请人应当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当年在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或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港澳台居民持我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3.网上申报时间。申请教师资格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6月12日08:00—6月27日17:00;第二批次10月9日08:00—10月20日17:00。
4.材料提交。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清晰填报以下申请信息: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为以后补证补表等档案管理方便,建议应届毕业生回户籍地认定)。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22版)。体检表由医院提供,我区指定医院为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赫山区三里桥路88号,联系电话:0737-6980032),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赫山区金山南路453号,联系电话:0737-6182018)。
(7)申请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材料确认
赫山区教育局将同步启动在线材料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的材料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现场确认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6月20日-6月30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第二批次10月23日-10月27日09:00-12:00、13:00-17:00。地点: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益阳大道东188号)。
(三)证书颁发
第一批次在7月25日前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8月4日前查阅微信公众号“赫山教育”发布的通知,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第二批次在11月27日前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12月6日前查阅微信公众号“赫山教育”发布的通知,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联系申请人告知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将在赫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赫山教育”发布通知公告,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