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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东方维也纳小区物业拖欠水费,业主权利谁保障

龙光桥街道东方维也纳小区物业拖欠水费,导致全小区停水。住房因是小高层,物业收取加压费用,不充卡不能用水,所以业主都是在物业进行充值后进行用水,现在因物业的关系,导致业主停水,业主多人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暂未得到解决,炎炎夏日,老人小孩生活受严重影响,业主权利谁保障,请求政府帮忙解决。

来信时间:2019-07-03 09:06:56 来信人:陈旭婷 信件状态: 已发布
受理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已安排龙光桥街道进行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虽然东方维也纳小区业主室内用水预缴不欠费,但公共区域用水和管网水耗费用是在物业费中列支;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致使锦和物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加之其被小区业主大会解聘后,已于630号终止服务,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水费共计14.6591万元……自来水公司在多次追缴无果后,对该小区暂停供水。

73号,我已安排龙光桥街道牵头,会同市房管局、市自来水公司与锦和物业公司、东方维也纳开发商、天石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表组织召开协调会,并促成:

一、业主日常生活用水得到保障;

二、锦和物业公司承诺2个月内付清此前所有水费欠款;

三、东方维也纳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依法依规引进新的物业公司,并按时缴纳73日后产生的水费。

截至目前,从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的信息来看,您反映的问题已妥善解决,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赫山区 答复时间:2019-07-24 16:56:11 满意度: 无反馈